个税汇算为什么有些人退税,而有些人要补税?哪些情况面临补税?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是退税还是需要补税,与纳税人申报方式,是否存在多处取得收入,扣除项目是否预缴税款时均已享受等多方因素有关。但是总体原则是预缴阶段税款和实际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比较,若预缴税款大于实际应交税款则退税,若预缴税款小于应交税款则需要补税。 那么哪些情况会导致纳税人补税,哪些情况又会导致纳税人退税呢? 在说具体情况之前,我们先要了解综合所得的征税方式以及包括的收入类型,综合所得实行按年计征,按月或按次预缴税款(工资一般按月预缴个税,由任职单位预扣预缴,其他综合所得按次进行预缴,由支付报酬方预扣预缴),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上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因为预缴税款由于计算方法、扣除项目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预缴的税款和实际年度应缴纳的税款不一致,所以才需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般存在以下四种情况的纳税人,可能面临补税: 1、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单位领取工资 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单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存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费用重复扣除的现象,即在一家公司发放工资预扣预缴个税时,扣除了每月5000元的基本费用,在另一家公司领取工资预扣预缴时,这家单位又扣除了5000元的基本费用,而基本费用扣除是每月5000元,全年6万元,不可重复扣除。 重复扣除的,汇算清缴时,又要加回到应纳税所得额中,应纳税所得额高了,实际缴纳的税款就会高于预缴的税款,涉及补税。 2、收入类型不止一种,即存在兼职收入的人群 纳税人除了有工资薪金所得,还存在兼职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简称“其他综合所得”)。将以上所得全部并入综合所得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可能高于预缴税款时适用的税率,导致需要补税。 比如纳税人取得的稿酬所得收入部分,预缴税款时统一适用了20%的税率,而年度汇算,将所有的综合所得合并之后,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高于20%,比如达到35%,则预缴阶段少缴的税款,面临补税。 3、年度中间换工作,新任职企业对本年度在上家就职的收入并未累计 工资薪金所得预缴阶段采取累计预扣预缴法,即每月预缴税款的计算步骤如下,先将本年度任职与本单位的收入累计,再将扣除费用(社保,基本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以累计的收入减去累计扣除费用后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确认适用预扣率,计算出本年度累计至本月应预缴的税款,再扣除本年度已经预扣的税款为本月应预扣的税款。 对于中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新任职企业对于员工在上一家任职时收入情况不了解,而是从新入职月份起重新累计收入和扣除费用,这就会导致新任职单位确认的预扣率(理解为税率)可能低于实际税率,则会导致后半段在新入职公司少预缴税款,则汇算清缴时面临补税。 4、年终奖汇算清缴时方式选择 年终奖(全年一次性奖金)在预缴个税时并入到工资薪金所得,而汇算清缴时,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两种不同计税方式下,大概率需要缴纳的税款不一致,对于低收入人群,并入综合所得一般会更划算,而对于较高收入的人群,选择单独计税方式更划算。奖金计税方式的选择,也可能导致纳税人需要补税。 需要特别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或则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以不进行汇算,无需补缴税款。 但是补税金额大于以上情况的,就需要办理汇算进行补税,否则被税务机关发现,要求补税时,不仅需要补税,还面临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税务风险。 纳税人退税的情况,比较多,简而言之就是该扣除的费用预缴阶段没有扣除或没有完全扣除,或存在多种类型所得,其他综合所得预缴税款适用税率高于并入综合所得后适用的税率。具体情况如下: 1、纳税人年度综合收入没有超过6万元,却预缴了税款的 我们知道基本费用扣除是每年6万元,综合所得全年收入未超过6万元,却预缴了税款的,汇算清缴百分之百退税,且预缴的税款全额退还。 2、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纳税人有符合条件可以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但是申报方式选择了“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则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个税时,并未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导致预缴税款大于年度实际应交税款。 3、存在“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仅能汇算清缴时扣除,预缴税款时,不得享受。 4、年度中间满足某项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是未及时提供或填列相关信息导致预缴税款时未享受 年度中间生孩子,年度中间购买住房按揭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年度中间父母一方达到年满60周岁,这些情况,若未及时填列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单位在为其预缴税款时,也没办法享受,汇算清缴时,填列了相关信息,则可以在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费用多了,可能导致退税。 5、纳税人未取得工资薪金,取得的是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缴税款的计算,和并入综合所得年度应交税款计算方式以及税率不一致,同时以上三项其他综合所得,每年6万元的基本费用扣除,可以享受的专项扣除(自行缴纳的社保)以及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均不得享受,汇算清缴时,这些扣除费用一并从收入中扣除,导致预缴的税款大于实际应交税款。 6、存在取得多种类型收入,其他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高于并入综合所得后的适用税率 纳税人除了工资薪金所得以外,还存在劳务报酬等其他综合所得,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预扣率,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率统一为20%。如并入综合所得后,全年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各项扣除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低于20%,则预缴阶段,多预缴了税款,汇算清缴退税。 7、纳税人本年度存在公益性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支出也属于扣除项目,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前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0%部分,可以从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扣除费用多了,应交的税款少了,导致退税。 8、缴存个人养老金 2022年新增个人养老金扣除项目,个人养老金年度扣除限额为12000元,预缴时没有扣除,汇算清缴时扣除,扣除费用增加,导致退税。 9、纳税人可以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预缴时没有享受 除了以上普遍情况,某些纳税人可能还存在可以享受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预缴税款时没有享受的,汇算清缴享受,申请退税。 各位朋友,你们办理2022年度个税汇算了吗,你是退税还是补税呢?退了多少,又补了多少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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