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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降了!税务局连发4条新政策:大家又能少交个税了!

财税会计学税2023-08-28

个人所得税,又有新税收优惠!税务总局连发了4条关于个税优惠的新政策,事关年终奖、汇算清缴、外籍个人津补贴、远洋船员等多个方面,符合条件的群体,又可以继续少交个税了。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俗称年终奖,下同)单独计税优惠延续

过去几年的个税汇算清缴中,相信有不少小伙伴尝到了年终奖单独计税少交个税的甜头了。原本这个优惠政策是2023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它延期了,而且延期到了2027年12月31日。

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大家需要关注的重点主要包括:

1、全年一次性奖金,需要符合国税发〔2005〕9号的要求:

2、大家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来,汇算清缴的时候,哪个交税少,就选哪个。

3、居民个人才能享受,非居民个人不适用这个优惠政策。不过,不用担心这一点,因为绝大多数小伙伴都属于居民个人的。

4、居民个人取得符合条件的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的话,具体算法:

第一步,用年终奖收入÷12得出一个数额,参照下方税率表,找出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二步,套入公式,计算需要缴纳的个税。具体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比如,学税是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万元,选择单独计税,那么:

第一步,60000÷12=5000,对照税率表,找出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

第二步,应纳税额=60000*10%-210=5790元,即年终奖单独计税需要缴纳的个税为5790元。

更多年终奖相关的内容,可以参考:

二、年收入不超12万,或汇算补税不超400元,不用汇算清缴优惠延续

这也是一个延续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惠及的人群也比较多。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单就政策内容而言,很简单:就是明确了免于办理汇算清缴的两种情形:

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12万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

这种情况下,无论你需要补税多少,都不用汇算补税。

2、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400元的

这种情况下,无论你收入多少,都不用汇算清缴补税。

当然,以上两种情形成立的话,有个大前提:需要在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了税款。

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平时你没有按规定预缴个税的话,那么即便年收入不足12万,或者补税不超400元,也是需要进行个税汇算的。

然后,我们给大家将不同情况是否办理汇算清缴的事项,做了一个简单的总结归纳,供大家参考:

三、外籍个人津补贴个税优惠延续

这个主要是针对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个人的群体,受众面很小,我们简单说下。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对于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

1、可以选择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2、也可以选择享受财税字〔1994〕020号、国税发〔1997〕54号、财税〔2004〕29号规定的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

上述两个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享受,且一经选择,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远洋船员个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这个是针对远洋船员的特定个税优惠政策,也是一个延续性的优惠政策。政策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

政策主要内容为:符合条件的远洋船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税。可以自主选择,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或是在汇算清缴阶段享受。

船员需要符合的条件为(同时满足):

(1)一个纳税年度,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其中,在船航行时间是在国际航行或作业船舶和远洋渔业船舶上的工作天数。

(2)在海事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国际航行船舶船员和在渔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远洋渔业船员。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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