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一轮稽查来了!税务局接连曝光6个案例,指向4大稽查重点
2023年,税务局在个税稽查上动作频频,税务总局“税案通报”栏目更是7天内发布5个个税相关的典型案例。针对个税的新一轮稽查,或已经到来,大家准备好了吗? 在这里,我们结合税务局发布的这个6个最新案例,来给大家聊一下,这一轮个税稽查的四个重点稽查方向,供大家了解和参考。 一、虚假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行为,正在被严查 当前,正是税务局对于2022年度个税汇算“事后管理”的时段。或许是虚假填报的情形比较突出,所以9月22日,税务总局一口气曝光了3个相关的典型案例: 1、虚假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某保险公司石谋谋,为了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虚假填报了5个子女信息。同时,还顺便虚假填报了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 深圳税务在2022年度个税汇算退税审核时,发现了上述情况,对石谋谋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石谋谋认错态度良好,及时更正了汇算申报。 讲真,石谋谋的胆子不是一般的大,一口气填了5个子女,简直是生怕税务人员发现不了他在弄虚作假。 顺便提一句,像子女情况、大病医疗支出情况、继续教育证书情况,这些基本都是联网的,并不是你随便填个名字、写个证书编号就行的。这种操作,连退税审核都不会过的,除了影响你的纳税信用之外,没有任何用处。 2、重复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张某某和梁某某是夫妻关系,在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了解的情况下,两人在2019年度至2022年度期间,错误的重复填报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少缴了税款。经过税务人员辅导,二人主动修改了相关扣除信息,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 根据国发〔2018〕41号,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100%扣除,也可以双方分别按50%扣除,选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得变更。 也就是说,双方是可以都扣除,但是扣除额是扣除标准的50%才行。还好税务局认可了上述二人非主观意愿少缴税款(不了解税法规定)的说辞,不然按偷税来定的话,可就不是补税和滞纳金能解决的了。 这个案例也在告诉大家:对于个税,尤其是专项附加扣除,得好好学习一下。最起码做到知晓:哪些项目可以扣?扣除条件是什么?扣多少?怎么扣?需要留存什么资料? 3、集中虚假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王某某,某银行员工,在父母年龄都没有到60周岁,且健在的情况下,直接填报了祖父母的信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同时,进一步核查后,税务局发现该银行有5名员工存在类似情况。 于是,该银行的财务人员被税务局约谈。最终,在税务局的辅导下,上述纳税人如实更正了填报信息。 根据国发〔2018〕41号,要想填祖父母、外祖父母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得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都去世了才行。 同时,也提醒企业财务人员,应做好员工的专项附加扣除培训事项,辅导好员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不然出现多人虚假填报情形,税务局找的还是企业。 二、未按规定进行个税汇算的行为,正在被严查 网络主播单某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如实办理2021年度个税汇算,少交个税,且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其仍不如实办理申报。最终,单某某被立案检查,并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32万余元。 仅仅2023年,税务总局就已经公开曝光多起未按规定如实办理年度汇算的案例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最终被定性为偷税,除了补税,缴纳滞纳金之外,还被罚款。 而这些被定性为偷税的纳税人,有一个共同点:经税务部分多次提醒督促,仍不办理汇算,或如实办理汇算。 所以,如果发生了应办理而未办理汇算申报,或申报缴税不规范等行为,在接到税务局的提醒督促时,一定认真对待,及时整改。 三、明星、网红等高收入群体偷逃个税行为,正在被严查 袁冰妍,取得的部分劳务报酬没有办理纳税申报,同时将部分用于个人消费的支出在其控股的关联企业违规列支,少交个人所得税,最终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297万余元。 这几年,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个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因偷逃税被税务局公开曝光,这意味着:税务局对于明星艺人、网红等群体的税收监管,是一直延续并不断加强的。 同时,提醒大家注意的是,除了明星、网红之外,一些企业家、公司高管、技术骨干等高收入、高净值群体,也是税务局重点关注的对象。 四、企业不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的行为,正在被严查 深圳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在2018-2020年期间,向自然人支付拍卖款及向股东分红时,为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433万余元,被处罚款216.6万元。 同时,袁冰妍的关联公司也涉及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的情形:袁冰妍关联企业因存在将用于个人消费性支出在企业违规列支少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涉税问题,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2.98万元。 提醒大家注意,代扣代缴个税,是扣缴义务人的义务。据征管法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从税务局最新曝光的6个个税相关的典型案例中,总结出来的4个个税的重点稽查方向,具体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大家注意规避个税相关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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