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金融财经 > 财税会计

财税会计

“私车公用”用在普通员工身上,真的划算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私车公用”是网络上经常会看到的一种节税筹划方案,“私车公用”主要方式包括将私家车转让给公司、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收取租金以及直接发放车辆补贴。不同私车公用方式适用不同的主体,若用错主体,效果会适得其反,不但不会节约税负,反而会增加员工税负。

将私家车转让给公司的方式,一般适用于老板(公司股东),一是可以以卖车款将公司部分资金拿回家,二是以后期间车辆价款通过计提折旧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同时车辆加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等均可以在税前扣除,少缴企业所得税。

将私家车出租给公司,收取租金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20%个税。对于老板,以及收入较高的中高管人员,由于税负本身就比较重,比如高管年薪(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部分,就要适用20%以上税率,年薪超过96万部分,适用最高税率档45%,将私家车出租给公司,收取租金,通过协议将加油费、过路过桥费转嫁给公司而取代取得车补(车补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能够起到一定的节税效果。

但是若将私家车出租给公司方式用于普通员工,就未必划算。一是员工将车辆出租给公司,签订的租车协议价款要符合市场价格,过高有一定税务风险。二是员工取得的租车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需要缴纳20%个税,而普通员工工资收入扣除每年6万元的基本费用,扣除社保以及个人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后,月工资低于1万元的,基本就无需缴纳个税。用租车收入代替直接发放车补,显然起不到节约个税的功效,反而会加重员工的税负。

同时个人将车辆出租给公司,月租金超过500元的,就需要到税局**,公司凭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租金收入,不得再凭白条入账。且**,还涉及缴纳增值税,属于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征收率为3%,缴纳了增值税,还需要缴纳附加税费,因为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位于市区的,附加税费率为12%(附加税费=增值税税额×12%)。

综合考虑下来,普通员工租车给公司,并起不到节税的效果,对于普通员工,直接发放车辆补贴更划算。

实务操作中,对于普通员工,由于其工资水平并不高,再扣除掉国家准予税前扣除的一些项目后,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很少,无需企业花心思为其节税。

在个税筹划方面,主要针对的群体是高收入群体,是老板、高管。通过转换所得形式,利用不同所得形式之间的税率差,起到合理合规降低整体税负的效果。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