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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抵扣个税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非婚生育合法#最近关于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的信息成为民众谈论的热潮话题,四川卫健委发布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实施,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和生育数量的限制。站在财税角度,我们更关心非婚生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呢,取消生育数量限制,生育几胎都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以及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父母之外的其他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对于非婚生子女,比如由其母亲养育,则其母亲养育子女的相关支出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从子女年满3周岁生日的当月开始享受,至子女接受全日制教育结束为止。子女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以及学历教育,学前教育是指幼儿园阶段,即使子女满3周岁并没有上幼儿园,也可以享受,是按年龄算。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同时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也可以享受。

子女3岁以下的相关支出,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专项附加扣除”,扣除定额标准与子女教育一致,也是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一年扣除12000元。

子女教育的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父母一方按照标准的百分之百扣除,即父母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选择父母双方各自扣除50%,即父母双方每月均扣除500元。对于育有多个子女的家庭,可以对不同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比如某个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另外一个子女由父母双方各自扣除50%。

子女教育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均是每个孩子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多个孩子可以累积,比如3胎政策放开后,某纳税人育有3个孩子,那么每月可以享受3000元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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