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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先分后税是什么意思?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先分后税”是合伙企业针对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其他所得采取的纳税原则,合伙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先分配到各合伙人,再根据各合伙人适用税率缴纳所得税,对于个人合伙人,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法人企业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到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先分后税”注意分的并不是账面上的利润,而是应纳税所得额,由于税会差异的存在,应纳税所得额并不完全等同于利润,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总额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其他扣除以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金额,这里的收入、成本、费用、税金以及其他扣除均为税法上认可的,某些成本费用税法是有限额规定的,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同时,“先分”并不意味着实实在在的将利润派发给合伙人,及时账面利润留存合伙企业,并不实际分配,也需要按照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纳税,即“先分”的目的是为了纳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其他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那么,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分配应纳税所得额呢?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分配比例的,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认各合伙人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认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无法确认出资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分配计算每个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

确定完各合伙人分摊的应纳税所得额,就需要以此为基础进行纳税了,个人合伙人,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对于法人合伙人,需要将分配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半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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