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工资薪金由任职受雇单位按月预扣预缴个税,次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多预缴的税款则可以申请退税。预缴个税阶段,某些扣除项目由于客观或主观原因没有享受,造成预缴税款大于实际应缴纳的税款,此时汇算清缴时可以申请退税,工资薪金退税金额为本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扣除应缴纳的税款。 工资薪金应退税额=已预缴工资薪金税款-工资薪金年度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单位为期申报并预扣预缴,预缴税款采用的方式是累计预扣预缴法。累计预扣预缴法下,某月预缴税款金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本年度已预缴税款,其中,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工资收入-累计基本费用扣除-累计“三险一金”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中“基本费用”以及“三险一金”在预缴个税时,基本均会扣除,而对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预缴税款时,由于税法不准予预缴税款时扣除,或纳税人本人没有提供相关信息又或者任职单位没有按要求填列相关扣除项目信息导致预缴税款时,没有享受相关扣除项目。此时就会导致预缴税款高于实际应纳税款,汇算清缴时填列相关扣除项目信息,即可税前扣除,多预缴的税款,申请退税。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支出。其中,大病医疗预缴税款时不得享受,只能能到汇算清缴时才可税前扣除。大病医疗税前扣除限额规定为,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部分超过1.5万且不超过8万元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8万元的,按照最高限额8万扣除。 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工资预缴税款时就可以享受,预缴税款时,没有享受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实务中,有些扣除项目有一定的条件要求,比如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要被赡养人一方年满60周岁,且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纳税人就可以享受该项扣除,这就导致年度中间我们可以开始享受该项扣除,但是作为普通职工,未必时间点那么敏感,导致没有将赡养老人被赡养人相关信息给到单位,那么单位自然无法填列相关信息,在预缴税款时让纳税人享受。 再比如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综合所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0%部分,均可以在税前扣除,一般公益性捐赠支出,只能汇算清缴时才能计算出扣除限额,进行税前扣除。 以上情况均会导致纳税人可以享受的扣除项目,预缴税款时没有享受或没有足额享受,导致多预缴税款,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即可申请退税。 对于仅取得工资的纳税人而言,综合所得收入总额即全年工资收入,工资薪金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全年工资收入-6万-“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 工资薪金年度应纳税额=工资薪金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应退税额=已预缴工资薪金税款-工资薪金年度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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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出租不动产是不是按照5%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对外出租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5%,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对外出租住房可以享受减税优惠,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对外出租不动产,即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的征收率为5%,应纳增值税税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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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是干嘛的?
专项附加扣除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专门规定的扣除项目,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综合所得执行按期或按次预扣预缴,执行累计预扣预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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