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网

首页 > 金融财经 > 财税会计

财税会计

存货盘亏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企业存货应当定期盘点,盘点结果与账面记录不一致的,需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企业相关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那么,企业存货盘亏必须进行进项税转出呢?

企业对存货进行盘点之后,发现盘点结果和账面记录不一致时,需要及时查明原因,先经差异金额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待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盘盈,不再区分原因,统一冲减“管理费用”,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盘盈时:

借:原材料/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审批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存货盘亏需要区分原因,若属于自然灾害,自然耗费等非人为的正常原因造成的账面大于实际库存,进项税额无需转出。盘亏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以自然灾害为例,企业可能为存货购买了相关保险,盘亏损失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再计入到“营业外支出”。

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审批后: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残料)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赔偿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若存货盘亏属于管理不善形成非正常损失,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这里的“非正常损失”仅只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货物被依法没收、销毁的情形。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净损失确认为“管理费用”。

非正常损失的盘亏账务处理如下:
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审批后:

借:原材料等(残料)

其他应收款(责任人员等赔偿)

管理费用(净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