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涉税风险点及应对策略
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主要核算企业除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比如应收的各种赔款,应收的各种为职工垫付的款项,实务中,应收的股东、员工借款一般也通过该科目核算。 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一般超过收入的30%会被税务机关预警,对于股东以及员工的借款,超过一定的时间,有被视同分行和视同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大股东长期占用公司资金,还会涉及到职务侵占,涉及承担刑事责任。 1、借款给自然人股东形成的其他应收款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12月31日)后既未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的,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视同向个人投资者发放股息红利,个人投资者有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分红个税(20%)的风险。 2、借款给公司员工形成的其他应收款 企业将钱借给员工,纳税年度终了后,员工尚未归还的,或员工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且将所有权登记为企业其他人员的,有视同发放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3、无偿借款给本单位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 无偿借款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增值税方面涉及视同提供贷款服务,需要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视同利息收入,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4、无票支出财务挂到其他应收款 无票成本费用支出,账务上依然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认相关成本费用(不以有无发票为前提),将成本费用支出挂账其他应收款,会导致高估资产,低估成本费用。 无票支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依然没有取得合规扣除凭证的,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5、备用金支出 企业各部门或股东领取的备用金,由于长期取得不了发票,造成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应对策略 对于向自然人股东提供的借款,做到年度终了归还,确实需要使用的,可年终还,年初再借。 若没有足够的资金偿还,可以通过向股东采购的方式,清偿款项,比如将股东的私家车过户到公司名下,向股东租赁等。 向员工提供的借款年度终了,及时督促员工归还。对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借款,建议收取一定的利息,至少弥补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 无票支出避免账务处理错误,账务上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冲销“其他应收款”,避免余额较大,被税局预警。 备用金支出,及时索要发票(严格把控),通过发票来冲抵其他应收款,需要注意,发票必须合法合规,属于企业真实发生的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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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常见10大涉税风险点
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薪金,并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工资薪金支出属于企业的成本费用开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支出不规范,有无虚列人员工资薪金支出,凭内部自制工资单即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扣除,账务上按照虚列人头数计提工资,降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工资是否合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一般认为企业账面计提,通过公户实际发放的支付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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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如何处理?
应付款项是由企业因赊购商品物质、原材料、接受劳务供应等应付而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债权人(法人)注销或破产等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由于未付款已取得合规抵扣凭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后因债权人原因无法偿付应付账款,其已经确认用途抵扣的进项税额无需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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