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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什么情况下开具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发票?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纳税人销售单用途卡或多用途卡,并未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却实际收到了款项,此种情况应如何向购卡者开具发票呢?企业发生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内的行为或虽然账务上确认为收入,但尚未达到增值税规定的纳税义务时间的,实际收到款项,应如何开具发票呢?

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企业提供预付卡销售和充值时(包括单用途卡及多用途卡),并未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即为不征税业务。但对方购买预付卡或对预付卡充值时,对方索要发票,企业是需要给对方开具发票的。那么发票应如何开具呢?

针对收到款项未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应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此类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单用途卡或充值

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时,或则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比如美容院会员卡充值),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售卡方(发卡企业指定,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退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因发行或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收取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方应按规定缴纳加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再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纳税人的,销售方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再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售多用途卡及充值

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比如酒店发行储值卡,持卡人可在集团内任意酒店使用消费,包括住宿、餐饮、娱乐等)取得的等值的人民币资金,或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实际提供消费品或服务的商户)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提供住宿服务,属于一般纳税人的,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征收率为3%),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购卡或充值环节,支付机构已经向持卡人开具了普通发票)。

支付机构因发行或销售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收取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再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了以上预付卡销售和充值时,售卡方或支付机构需要向购卡人或持卡人开具编号为“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税项目”,税率栏为“不征税”的普通发票之外,以下行为也需要开具此类发票:

1、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取的预收款

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的,凡是购房合同没有明确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一律按预收款方式认定,实际收到预收款时,开具编号为“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税项目”,税率栏为“不征税”的普通发票,按规定预缴增值税,以纳税人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先开具适用税率增值税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合同明确采用直接收款方式的,无论是否在约定时间收到款项,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预缴增值税。

2、建筑服务预收款

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的,需要开具编号为“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税项目”,税率栏为“不征税”的普通发票。

3、不征税自来水

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所对应的水票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需要开具此类发票。

4、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征税发票

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部分的通行费以及ETC预付费客户选择在充值后索要发票的预付款,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

5、代理进口免税货物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支付的货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除了以上情况,代收印花税、代收车船税、代收民航发炸基金、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艺术品代收货款、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有奖发票奖金支付等情形,都是未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不征收增值税,此类均开具编号为“未发生销售行为不征税项目”,税率栏为“不征税”的普通发票。

实务中,应区分“不征税”和“免税”,“不征税”即增值税应税范围之外的活动,“免税”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只是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用于免税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而用于不征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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