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减税降费大背景下,2022年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政策继续延期,那么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如何计算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这里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是指四项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及生活服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87号文)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档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文规定,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即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继续享受以上两个优惠政策。 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的一般纳税人,且提供四项服务所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加计抵减比例 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按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生活服务按照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5%计算加计抵减额。 具体计算公式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计提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进项税额不准予抵扣的情况,比如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服务、个人消费等);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或15%)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抵减前应纳税额等于0的,当期可抵扣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形成下期的“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 抵减前应纳税额大于0,且应纳税额大于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则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可全部用于抵减税额; 当抵减前应按税额大于0,但应纳税额小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则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加计抵减额账务处理 企业缴纳增值税时,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实现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没有其他收益科目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
- 上一篇
同控和非同控的区别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将达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同一控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非同一控制下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属于同一控制下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再比如甲公司从乙公司股东手中购买乙公司股权达到控制,则甲公司购买乙公司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非同一控制下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控和非同控形成的企业合并初始计量处理不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同,
- 下一篇
享受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到手的工资又多了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取得的收入扣除基本费用、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可以税前扣除的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享受符合规定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实际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意味着最终到手的钱变多了,那么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哪些项目,符合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具体扣除标准是什么,纳税人又应如何申请享受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相关文章
- 买房能省钱了!税务总局:12月1日起,降低契税!能申请退税吗?
- 火车票电子发票报销通知!含最新开票、换开流程,直接转给员工!
- 工资没变,个税却突然大幅增加,咋回事?今天统一给大家回复!
- 个税,又有新动向!国家新宣布: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 火车票报销,变了!4个注意要点,企业和会计应格外注意!
- 注意!这样的首套房贷款,不能抵扣个税!不然要补税,还有滞纳金
- 个人银行账户进账超5万,会被税务局严查?这才是真实情况!
- 新一轮违规税收优惠清理要来了!国家明确: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 数电票能不能用PDF入账?财政部明确:2024年,要按这个来才行!
- 高考结束后,有件事家长不要弄错了,否则影响个税扣除!
- 这5种情形,可以申请个税退税!6月30日截止,大家别错过了!
- 飞机票报销、抵扣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