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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免抵税额是什么意思,如何计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免抵税额是享受“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就出口应退税额抵顶内销环节应纳税额的部分。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由于内销环节需要正常纳税,出口环节需要退税,那么税务机关规定,可以先用退税额抵顶内销环节的税额,这样内销环节的应纳税额就无需再缴纳,税务机关以抵顶后的净额实际退还给企业。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实际上是指出口环节免税,出口货物对应的生产环节采购原材料等支付的进项税额退还给企业,但是退的时候,先抵减企业内销环节需要缴纳的税额,以抵减后的余额实际退给企业。

当期免抵退税额即为当期出口可以享受的退税总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调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调减额是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和出口退税率的乘积,采购环节没有支付进项税额,自然也不需要退(因为在计算退税额的时候,并不是以进项税额直接计算的,而是用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乘以退税率得出,所以需要把免税购进的部分扣除掉)。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比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没有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当期免抵退税额为200,可以这样理解,企业出口货物对应的生产环节购进原材料支付的进项税为200(总的可以退的税额),如果没有内销环节,那么期末留抵税额为200,应退税额为200;但是由于有内销的存在,期末留抵税额变成了50,说明企业内销环节实际产生了150的应纳税额,用总的退税额抵减内销环节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应退税额200-150=50
摘自: www.ws46.com

所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如果当期期末留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再举个例子,比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00,当期免抵退税额为200,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税为200,没有内销的情况下,实际应退税额为200;但是有内销的存在,留抵税额变成了300,说明内销环节本身就产生了100的留抵,内销本身就有100的进项没有抵扣(销项<进项),那么这时候,内销无需交税,总的退税额无需抵顶内销环节应纳税额,所以当期免抵税额为0,当期应退税额=200.

所以当当期期末留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没什么税额供其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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