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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第四季度延缓纳税,具体可以延缓缴纳哪些税费?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临近年底,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国家为了支持制造业的平稳发展,渡过企业年末资金难关,加快企业资金流转,针对中小微制造业出台了税收缓缴措施。那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哪些税款可以缓缴,延缓几个月缴纳,全额延缓还是部分延缓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30号)文规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3个月。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延缓纳税政策?

《公告》中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的企业,二是企业年销售需要满足低于4亿元(不含),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含)4亿元以下(不含)的企业即为公告中所称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即制造业小微企业。

《公告》中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包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年销售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含税),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以及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企业,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享受免税政策,减税政策,即征即退、出口退税的销售额,也包括企业非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销售额,比如销售企业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年销售额具体计算:

如果企业2021年9月30日之前,已经成立满一年的,则根据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销售额确定为年销售额,以此来判断企业是否属于中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

如果企业2021年9月30号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年销售额=所属期截至2021年9月30日销售额合计÷实际经营月份×12

如果企业2021年10月1日之后成立,那么年销售额=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

延缓哪些税费?

延缓的税款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延缓税款所属期为2021年10月、11月、12月(月度申报缴纳税款)或第四季度(按季度申报缴纳税款)。

需要注意企业代扣代缴的员工工资个税、代扣代缴的企业支付非任职受雇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个税以及代扣代缴的其他情况下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正常申报缴纳,不得享受延期缴纳税款的优惠,因为此部分个税本身就不是企业负担的,企业只是作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正常申报缴纳也不会实际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

同时,企业向税务机关深情**时已经缴纳的税费也不得享受此延缓纳税政策。

延缓税额具体如何计算?

对于符合规定的制造业小微企业,申报的10、11、12月份应纳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附加税、以及按照申报需要预缴的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全额均可以享受延缓纳税。

对于符合规定的制造业中型企业,针对以上税款,可以享受50%的税额延缓。

以企业所得税为例,比如某企业(符合规定的制造业中型企业)按季度进行申报预缴,假设2021年第四季度申报表中“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为500万,如果企业不享受延缓政策,企业需要在2022年1月15日之前预缴500万企业所得税,而享受该延缓政策后,该企业只需要在20222年1月15日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时,先预缴500×50%=250万税款;另外250万税款可以延缓3个月缴纳。
(www.ws4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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