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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义买车还能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我们知道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政策2020年12月31日已经到期,那么企业2021年以公司名义购买的车辆还可以抵税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别应该如何处理;以公司名义买车还划算吗?

我们先来看看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的政策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名义买车如何税前扣除?

从上面规定可以看出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已经到期,企业2021年购买的固定资产,即使不超过500万元,也不能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了,而需要按照相关固定资产的规定,计提折旧,然后再分摊扣除。企业购买的汽车也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需要按照规定计提折旧,税前扣除。

税法规定的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实务中,一般企业会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来计提入账。当然,企业也可以根据所购买车辆的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只是如果计提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年限,就会产生税会差异,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整;如果计提的折旧年限不低于税法规定的年限(汽车是4年)则不产生税会差异,无需纳税调整。

公司名义买车增值税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以公司名义买车,一般情况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进行抵扣,但是如果所购车辆专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取得的进项税额就不得抵扣增值税。但是只有专用情况是不得抵扣,兼营情况仍然可以抵扣增值税,这就有一定的筹划空间了。比如企业购买的专门接送员工上下班的班车,如果班车也会用于接送客户等其他用途,就不属于集体福利专用行为。

以公司名义买车与以股东个人名义买车相比还划算吗?

虽然现在以公司名义买车不能一次性税前扣除,但是其计提的折旧费用依然能够税前扣除。我们以一台价值200万(不含税)的车辆为例,计算一下其总共可以递减的税费。

可以抵扣增值税:200*13%=26万元;

分4年计提折旧,总共可以递减企业所得税为:200/4*25%*4=50万元;

车购税抵企业所得税:200*10%*25%=5万元;

总共可以递减税费:26 50 5=81万元。

如果股东选择从公司分红之后以股东名义买一辆价值200万元(不含税)的车辆,买车都是含税价,最终增值税需要个人承担26万元,还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200*10%=20万元:

需要缴纳分红个税(200 20 26)*20%=49.2万元,

价值200万的车辆,需要缴纳税费合计为49.2 200*10%=69.2万元。

以公司名义买车可以递减81万元税费,而以股东个人名义买车需要负担69.2万元的税费;除此之外,以公司名义买车,该车辆每年产生的保险费,维修保养费,加油费等归属于该车辆发生的费用均可以入账,进行税前扣除,这又进一步降低了企业所得税,所以一目了然,以公司名义买车还是更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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