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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为什么不建议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最近有粉丝询问想成立一家公司,可否选择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我给出的建议是最好不要立一人有限公司,为什么呢?

1、法人人格的否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股东仅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务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证明公司财产完全独立于个人财产还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2、不利于再投资

一个自然人股东只能成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得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www.ws46.coM)

3、必须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再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而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非强制要求会计事务所审计。

4、所得税方面不划算

一人有限公司也属于法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税后利润分红需要缴纳分红个税(20%)。如果规模不大,倒不如成立个体工商户或则个人独资企业,比如成立工作室,这样就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5%—35%),大部分还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综合税负就相当底了。

综上所述,并不建议成立一人有限公司,如果考虑企业日后发展,壮大规模,完全可以再多加一个股东,亲戚,子女,朋友均可以,而且出资份额并没有要求,就是1%也完全可以。如果企业是咨询类,影视类等利润比较高,经营风险又比较小的行业,建议成立为工作室,这样可以有效降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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