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相关涉税风险
企业和个人之间的无偿借款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二是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那么这两个方向的借款需要视同销售吗?分别需要缴纳什么税,以及相关涉税风险有哪些? 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 比较常见的就是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用于生产经营。因为现在公司注册大部分是认缴制,可能公司前期注册完,账上并没有资金,那么公司日常运营开销怎么办。大部分股东会选择借款给企业。 1、 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需要视同销售(公益除外);但是个人不属于以上规定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所以不需要视同销售,也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 个税 最新个人所得税并没有视同销售的规定,由于提供的借款并没有取得利息,不需要按照取得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缴纳个税。
3、 企业所得税 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企业并没有利息支出,也就无税前扣除。 建议:如果是股东借款给企业,完全可以约定利息,但是注意不要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股东可以到税局**,企业凭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这样即使个人需要缴纳个税,增值税(有优惠政策)但是最终还是有所得,企业也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减低企业所得税。 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 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则个人无偿提供服务,需要视同销售(公益除外),按照同期贷款服务利率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疫情期间1%,马上12月31日到期)。 2、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因资产所有权发生变化需要视同销售:①用于市场推广或则销售;②用于交际应酬;③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④用于股利分配⑤用于对外捐赠;⑥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权属的用途。 可以看出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不属于上面的六种情况,所以不需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这一点,各个地区仍有争议。 3、 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无偿借款给股东,年底未还,是需要视同分红,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公司借款给员工,或则员工家庭成员,长期挂账未还,金额还比较大,员工用这笔借款购买了房子,车子等,就会存在涉税风险,一旦被查,可能会被认定为“工资薪金所得”补交个税; 如果是无偿借给企业以外的个人,也要考虑合理性,是否有挪用公司财产的迹象,即使是真实的借款,也要及时催促对方归还。 临近年底,如果企业有无偿借给股东的资金,财务人员赶紧催促股东还款,否则就需要缴纳20%的个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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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企业一般都会报销员工出差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对于取得不同形式的车票,企业应如何抵扣增值税呢?1、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企业取得2019年4月1日之后开具的“旅客运输服务”专用发票或电子普通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2、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企业取得航空运输电子行程单,按照票价和燃油费之和计算抵扣,税率为9%,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进项税额=(票价 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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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计算以及账务处理
税办法是指免征出口环节销项税额”并且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境内销售应纳增值税,主要适用与生产型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适用零税率的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的服务和无形资产)。因为外销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外销销项税额为0,主营业务收入——外销结转成本:库存商品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外销商品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免征抵扣的部分:主营业务成本——外销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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