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工资薪金7大涉税风险点,建议企业有则改之
随着社保入税,税务系统不断完善,企业再通过员工工资薪金作文章基本不可能。金三系统和社保系统可以联合进行分析企业的员工数据,比如工资表人员和企业花名册人员以及缴纳社保人员,个税申报人员进行比对,可以清楚的比对出企业是否有隐瞒人员,虚报人员,是否有不缴社保,不申报个税人员等。而且税务可以要求代发工资银行进行信息共享,所以企业的员工情况基本是透明的。 中睿百科为大家整理了企业常见的工资薪金方面的涉税风险点,以及一些建议,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规避风险。 1、 公司员工信息不准确 (1)隐瞒人数,以便达到小微企业的标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虚列人员,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挂靠到公司名下,再配合制作虚假的工资表等达到虚列费用开支,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高工资人员工资拆解到几个人身上,以达到少缴个税的目的; (4)返聘的退休人员,临时工未纳入企业员工范畴; (5) 未及时删除离职人员信息,存在已离职人员申报个税的情况; (6) 企业花名册人员,银行代发工资人员与缴纳社保人员,申报个税人员数量差距太大,有员工未办理社保。 建议:企业自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员工,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的情况;自查是否有已经离职的人员,还在申报个税的情况;对于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的员工,检查员工领取工资是否签名,签名员工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一一对照。 2、 工资薪金所得严重不符 (1)员工工资长期为0,1元; (2)大部分员工工资都是5000左右,跟同行业相比,严重低于行业平均工资; (3)存在让员工找发票领工资的情形; (4)存在以“误餐补助”“差旅费”等名义入账,实际属于工资薪金的,以此来少记工资,少缴个税; (5) 存在超过当地标准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其他补贴,津贴等未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况。 建议:企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的范畴进行会计核算,不要以少缴或不缴个税未目的,对工资薪金过分安排。 3、 员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 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租房租金,赡养老人存在夫妻双方,或者兄弟姐妹之间重复扣除的情况;继续教育存在扣除错误;大病医疗注意需要汇算清缴时才可扣除。 建议:公司明确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员工本人负责,提醒员工提供虚假信息应承担的责任。 4、 员工从两处及以上单位任职,存在专项附加扣除重复扣除 部分员工存在两处及以上单位任职,基础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存在重复扣除的情形。 建议:公司了解员工具体情况,对于存在此类情况的员工,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处进行扣除,同时提醒此类员工进行汇算清缴。 5、 适用税目有误 应划入“劳务报酬所得”,划入“工资薪金所得”,人为将高税率的项目转化为低税率项目。 6、 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 (1)企业长期都是老板一人,或者固定的几个人申报个税; (2)企业规模在同行业中处于中上,经营状况良好,却存在个税长期0申报的情况; (3)通过现金发放工资,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 (4)给自然人股东分红,未依法代扣代缴个税; (5)年底股东借款未还,又不能证明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未视同分红代扣代缴个税; (6)通过费用报销等方式,降低工资,以达到不缴个税的目的。 建议:检查企业工资表中的员工是否均在金三个税申报系统当中,是否依法申报“工资薪金”项目个税。 7、 年终奖处理不恰当 (1)一个纳税年度内,存在多次使用“年终奖”的名义计缴个税的情况; (2)公司内员工采用统一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或者统一不并入综合所得。 现在还在政策期内,2021年12月31日之前员工可以自行选择将年终奖并入或不并入总和所得计征个税。公司不同收入的员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不同的员工,不适宜统一选择,应该由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年终奖的缴税方法。 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只会越来越严格,作为代扣代缴的个税的企业,首选应该做到正确核算工资薪金所得,然后再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方式合法合规扣缴个税,完成企业应负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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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七种发票不合规,赶紧退回,否则影响进项抵扣,税前扣除
1、未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普通发票开具专用发票我们会比较注意,肯定会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填写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根据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可按照购买方的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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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失控发票”而代供应商受过,补缴税款,供应商选择真的很重要
那么不再税局掌控范围内的发票就是失控发票,交易当中销售方开具发票产生销项税额,购买方接收发票进行进项抵扣。其实质意思就是销售方需要缴纳该部分的税款,那么如果购买方进行了进项抵扣,而销售方却没有缴纳这部分的增值税呢。产生失控发票主要原因就是供应商的走逃?就只能让购买方做进项税额转出。其实购买方完全是代供应商在受过接受这部分损失,给购买方开具低税率发票,或则开具的发票和实际业务并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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