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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已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计提的摊销额应计入什么科目?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企业将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对外转让,持有期间计提的摊销额应如何结转呢?

无形资产自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就需要根据预计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按照能够反映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选择合适的计提方法(直线法、产量法、年数总和法以及双倍余额递减法),按月计提折旧额,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

计提摊销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自用无形资产摊销)

其他业务成本(对外出租的无形资产摊销)

制造费用(用于产品生产等无形资产摊销)

研发费用(用于研发新工艺新产品等无形资产摊销)

生产成本(专门用于生产某种产品的无形资产摊销)

贷:累计摊销

已经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即将无形资产对外出租,出租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需要确认销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确认应交增值税)。那么计提的摊销额,就属于往外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所以摊销额应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

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确认“其他业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适用征收率为3%(疫情优惠税率为1%);一般纳税人计算销项税额的税率为6%。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银行存款(为出租无形资产而支付的一些手续费等)

可以看出已转让使用权的无形资产计提的摊销额,会影响企业的营业利润营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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