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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身份信息借给他人,被税务局稽查:罚款50000元!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4

每年关于虚开发票被查、被罚的案例会有很多,甚至不乏一些涉案金额几亿、几十亿,乃至上百亿的大案特案。但是众多虚开相关的虚开被查案件中,有一个虽然金额不起眼,但是事件经过却挺有警醒作用,值得大家好好看看。

整个事件并没有汹涌澎湃的情节,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基本概括出整个事件经过:

据南京税务稽查局公开信息,自然人王某因出借个人身份信息,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了两份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60万,最终被查并被罚5万元

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给了别人开了两张发票,结果被查了,还被罚了5万。虽然金额不是多大,但对于普通人而言,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放谁身上也会非常肉疼。

在这里有必要提醒大家,看似不起眼的虚开,其实后果真的很严重,根据相关规定,只要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罚款就是5万起步,构成犯罪的,搞不好还会坐牢。

这个案例给一些人敲响了警钟:一些不起眼的、微不足道的事情,可能会带来不可估测的后果,大家在做事情之前,需要慎重考虑,谨慎决策。

那接下来,我们回到税务方面,给大家简单聊一下什么是虚开?为什么案例中,自然人王某并没有直接参与开票,只是出借个人身份信息,也会被罚?

所谓虚开发票,就是没有按实际交易情况进行开具发票,常见的诸如商品名称不符、商品数量不符、商品价格不符、开票金额不符等等都会构成虚开发票。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而言,无论是给他人、给自己开具,还是让他人给自己开具,还是介绍他人开具,只要是开具的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就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具体行为上而言,我们可以用个比较通俗易懂的例子给大家简单说下:比如你花20块钱买了5个苹果,对方给你开了6个苹果的发票,属于虚开;对方给你开了50块钱的发票,属于虚开;对方给你开了商品名称为香蕉的发票,也属于虚开

了解了这些,大家对于虚开,以及案例中为何自然人王某会被罚,也就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理解了。

另外,除了出借个人身份信息给别人开票的行为不可有之外,大家还需要注意,也切不可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给他人开公司,挂名当法人,办理涉税业务等等。

曾经就有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了3000块钱,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用于帮助别人开公司,并挂名当老板。

结果,这个公司却因为虚开发票税务局稽查。直到接到了税务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这个大学生才知道这个企业用自己信息做了很多涉税违法勾当。
(www.ws46.com)

但是悔之已晚,“不知情”并不能作为免责理由,最终该大学生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并且,他还因此无法参加公务员考试,被多个大型企业在背调中拒绝录用,同时乘坐飞机和高铁也有联合惩戒方面的限制。

在现实中,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大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因为一点蝇头小利对外租借,否则不仅可能会被罚款,还可能上“税收黑名单”,影响自己的就业、贷款、出行等等,甚至严重的可能还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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