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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多少?

农林知识佚名2024-10-15

2024年10月14日,铁岭县人民政府发布了《铁岭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铁县农发〔2024〕41号),以秸秆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为重点,发放补助。那么,辽宁铁岭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是怎样的?

一、辽宁铁岭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

(一)燃料化建设(541.6万元)

1、新增秸秆直燃锅炉补助项目(72万元)

补助环节: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性供暖小区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锅炉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前,在铁岭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性供暖小区销售安装秸秆直燃锅炉的铁岭县境内秸秆直燃锅炉生产企业。

建设任务:在全县推广安装秸秆直燃锅炉。

补助方式:2024年9月至2025年3月全县推广安装2吨以上秸秆直燃锅炉,按照锅炉吨位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秸秆直燃锅炉每个吨位的补贴金额根据县级当年项目验收合格的秸秆直燃锅炉总吨位数最终确定当年每个吨位的补贴金额,每个吨位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9万元(通过补助方式使锅炉生产企业降低锅炉销售价格,从而让锅炉使用单位购买锅炉得到优惠)。

补助数量:计划新增8个吨位秸秆直燃锅炉。

补助金额:72万元。

2、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补助项目(69.6万元)

在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涉及的村推广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提高项目区秸秆利用率,降低碳排放量。

补助环节: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涉及村安装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使用户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村住户及重点地区示范户。

建设任务:在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村推广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

补助方式: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带村住户及重点地区示范户安装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每户补助1200元。

补助数量:580户。

补助金额:69.6万元。

3、玉米秸秆坡地收储燃料化利用补助项目(240万元)

补助环节:对全县15度以上、经过土地确权的玉米坡地田间废弃的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打包离田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经各项目乡镇政府审核合格的铁岭县境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粮大户。

建设任务:扶持秸秆坡地燃料化离田打包实施主体。

补助方式: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主体自主申报,经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初审合格后将审核结果上报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项目所在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作业协议书,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实施亩数。

补助标准:按照玉米秸秆坡地离田亩数进行补贴,每亩补助30元。

补助数量:8万亩。

补助金额:240万。

4、水稻秸秆限茬收储燃料化利用补助项目(160万元)

补助环节:对全县经过土地确权的水稻田间废弃的农作物秸秆燃料化利用打包离田给予补助(打包离田后要确保水稻留茬高度不超过15厘米;田间剩余秸秆量不得大于秸秆产生总量的15%)。

补助对象:经各项目乡镇政府审核合格的铁岭县境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粮大户(实施秸秆离田设备要加装北斗监管设备)。

建设任务:扶持水稻秸秆燃料化利用打包离田实施主体。

补助方式: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主体自主申报,经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初审合格后将审核结果上报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项目所在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作业协议书,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实施亩数。

补助标准:按照水稻秸秆离田亩数进行补贴,每亩补助40元。

补助数量:4万亩,优先选择铁路、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两公里范围内水稻种植区,且水稻秸秆限茬收储项目与水稻秸秆根茬还田项目实施地块不能重复。

补助金额:160万。

(二)饲料化建设(100万元)

建设秸秆膨化饲料生产加工点补助项目(100万元)

补助环节:对项目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家畜养殖场、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秸秆膨化饲料加工设备给予补助(秸秆饲料加工设备由项目乡镇政府按照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程序进行采购)。
(www.ws46.com)

补助对象:经项目乡镇政府遴选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家畜养殖场、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建设任务:依托秸秆膨化饲料生产技术在全县范围内推广秸秆膨化饲料加工点。

补助方式:对项目乡镇遴选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模化家畜养殖场、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对购买膨化饲料加工设备给予补助,每套设备补助20万元。

补助数量:5套(横道河子镇)。

补助金额:100万元。

(三)肥料化建设(112万元)

补助环节:对水稻秸秆根茬粉碎直接还田给予补助。

补助对象:水稻秸秆根茬还田作业面积能达到500亩以上经各项目乡镇政府审核合格的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实施秸秆还田设备要加装北斗监管设备)。

建设任务:在全县水稻种植重点乡镇开展水稻秸秆根茬粉碎直接还田给予补助,全县共计计划实施2.8万亩。

补助方式:由项目乡镇组织实施主体自主申报,经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初审合格后将审核结果上报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项目所在政府与实施主体签订作业协议书,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实施亩数。

补贴标准:水稻秸秆根茬粉碎直接还田补助项目,每亩补助40元。

补助数量:秸秆肥料化利用计划实施2.8万亩,优先选择铁路、公路等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两公里范围内水稻种植区,且水稻秸秆限茬收储项目与水稻秸秆根茬还田项目实施地块不能重复。

补助金额:112万元。

以上是对辽宁铁岭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政策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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