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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计算?17条最新最全个税扣除规定

金融财经佚名2023-11-17

一、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或者有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子女的纳税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由父母双方平摊扣除;约定或者指定子女100%由其中一方扣除的,不得再约定或者指定另一方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经父母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赡养老人

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纳税人,按照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其中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赡养的亲属。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三、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最长扣除时限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也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住房租金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五、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应分别计算扣除额。

六、个人养老金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先由实施递延纳税政策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划转、归集到取得投资运营主体资格的个人养老金管理机构,再由个人养老金管理机构按照“实账积累”和市场化投资运营的原则实现长期保值增值。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运营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个人临时性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中个人养老金产品,应当符合金融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且与个人养老金账户绑定,相关个人养老金资金可免收增值税等税费。

选择个人养老金储蓄类理财产品的纳税人,其中的投资运营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其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按照12000元/年的标准予以税前扣除。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北京范围内住房的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为比照个税专加扣除优惠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北京范围内住房;

(二)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44平方米且该房屋作为您家庭等第唯一的住房;

(三)契税税率为3%。符合条件者可以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并按优惠税率计算纳税。“家庭首套房唯一住房”需根据房屋是否在北京范围内来确定。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房,由主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有关资料备查。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有关资料备查。

七、继续教育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同一学历教育或者同一学位教育的,不能重复享受。

八、公益捐赠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益捐赠可以税前扣除。公益捐赠指的是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九、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指的是个人因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取得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照全额征税。

十、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十一、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指的是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十二、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指的是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等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个人转让房屋所得,以转让房屋的收入额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十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的是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十四、多类所得综合申报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工薪、奖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同时,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以获得应退税额。年度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十五、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一些特定的个人或家庭,如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等,可以享受减征或者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的行业或地区,如养老、托儿、医疗等社会公共事业,以及西部地区等国家鼓励开发的地区,也实行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征收管理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制度。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对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当自行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十七、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个人所得税法的行为,如虚假申报、偷税漏税等,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等。同时,对于情节严重的人员,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个人所得税相关内容的概括,具体细节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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