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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以前的名称(哈尔滨地名由来与哈尔滨城史纪元)

民俗文化佚名2022-12-08

哈尔滨名称的解释,从本世纪初起,便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中国的《辞海》将哈尔滨解释为“晒渔网的场子”,台湾省的《中文大辞典》将哈尔滨解释为“平地”,而中译本《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又将哈尔滨解释为“光荣或荣誉”之义。

近百年来,哈尔滨一词在语源语义方面长期争论不休,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地方文献资料对哈尔滨记载的缺乏和湮没,其次是由于对哈尔滨地名研究的方法不够科学,致使对哈尔滨的解释牵强附会,以讹传讹。比如单从语音入手对哈尔滨地名进行猜测,以其发音近似蒙语某个词的发音,便认为是蒙语某某含义,或以其发音近似锡伯语某个词的发音,便认为是锡伯语某某含义,而不是从哈尔滨地名形成的历史环境、民族环境、语言环境和地理环境等多方面对哈尔滨地名进行综合研究,也就是说,哈尔滨地名语义要与哈尔滨地名形成的历史环境、民族环境、语言环境和地理环境完全吻合,而这种吻合必须具有直接的确凿的文献记载的根据,这样才能最终确定哈尔滨名称的具体含义。

我认为“哈尔滨”一词是满语“扁岛”之义,全部证据如下:

第一,从历史环境看,今哈尔滨地区,几度繁荣,几度衰落。南北朝时期(公元420一589年)是第一次兴衰。据史载,公元493年以后,哈尔滨一带正是勿吉七部之一一安车骨部的居住范围,但公元667年唐破高丽后,安车骨部“奔散微弱,今无闻焉”(《旧唐书》)。这次兴衰,或村名,或城名,史书均未载,也没有流传下来;金元交替时期(13世纪中叶),是第二次兴衰。金代,是哈尔滨地区空前繁荣时期,但金亡以后,绝大多数村寨城堡毁于战火,人口锐减,耕地荒芜。这次兴衰,虽村名、城名大量见载史书,但实际并未流传于元明代。比如金上京故城(俗称白城),明人虽知这里为金人故居,却呼此城为“尚京”,而误认开原为金上京而清初又误认渤海上京(今宁安县)为金上京。可见,著名金代都城由于几经战火都渐泯“上京”原义,何况即便元、明有区区哈尔滨之地名,也同样不会流传下来;明清交替时期(17世纪中叶),是第三次兴衰。据史载,明初在阿什河流域建立了岳希卫和鲁路吉站,但明末努尔哈赤对所征服之地居民强行编入八旗,致使本来已经地旷人稀的哈尔滨地区再度荒芜,只是到了清代中期,阿什河流域才得到重新开发,出现了大量新的村屯和一些城镇,哈尔滨遂应运而兴。这种历史环境排除了哈尔滨为女真语之可能性,而必为其他某一民族语言。

第二,从民族环境看,今哈尔滨地区,几度融合,几度迁移。特别是明末清初,哈尔滨地区几近一片空地。哈尔滨地名的形成,是与清朝17世纪末18世纪初重新开发这一地区有直接关系的。

江北,清朝于1683年在呼兰河流域设八处卡伦,1734年从齐齐哈尔、伯都纳等城移拔满洲、索伦、达呼尔、汉军50余名设旗驻防,1737年又移盛京八旗比丁40名,设官庄40所,遂形成江北重镇。

江南,拉林始于1683年征罗刹,在此地设置官仓,俗称“拉林仓”,1725年设拉林协领。阿勒楚喀,始于1726年设协领。1741年,清朝大学士查郎阿亲查“拉林、阿勒楚喀,有地一段,周八百余里,尚属可垦”,并于1742年“移驻满洲一千名,屯垦耕种”(《清实录》),遂形成江南两大重镇。

由于松花江两岸官屯、京屯和汉人私垦日见增多,布靠近沿江一带的旗人民丁,不免夏冬捕鱼售卖,以维生计,并出现了紧靠江边定居的渔人和农夫,根据1761年吉林将军恒禄奏称:“松花江下游伯都纳所属地方,旗民释站人夫,口外蒙古等,设网打鱼。除拉林十网,曾给闲散满洲(指1725一1735年间),蒙古十二网,亦经分给该处均不征税外,伯都纳十八网,每网按年征税银二十两”来看,哈尔滨恰是分给拉林闲散满洲十网中的一网,而不是分给口外蒙古十二网中的一网。那么,最初占据哈尔滨渔场的便是满族人。由此可证,这种民族环境排除了哈尔滨为蒙语,或锡伯语、达翰尔语、汉语之可能性。

第三,长期以来,人们目前所见到记载的只是用汉字标写的“哈尔滨”,说蒙语也好,说锡伯语也好,但谁也拿不出蒙语或锡伯语书写形式的证据。我从多方面研究,始终认为“哈尔滨”一词是满语,但长期以来也苦于找不到满语“哈尔滨”的书写记载。1991年7月正当《哈尔滨寻根》讨论中,我从1864年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中突然发现这样一条满文记载:“墨尔根上年新造船只于哈尔滨住冻今年挽回,为此呈报事”,其中第三行中间一词便是满文“哈尔滨”的书写形式。满语“哈尔滨”的发现,为哈尔滨语音语义的研究提供了最令人信服的实物证据。它充分说明:1.满语“哈尔滨”的发音原勾及简单,用汉语标音,即不折不扣的“哈尔滨”,而且在清代档案中,汉译始终为“哈尔滨”三字,未见有其它译法。因此,澄清了长期以来在哈尔滨音转上的混乱状态;2.满语“哈尔滨”语音是一个单义词,而不是复合词,如按蒙语或锡伯谱“哈拉滨”语音入手求证语义,势必将这一词义从结构上断为两个意思,即“哈拉”是一层含义,“滨”字又是一层含义,这首先从语音上就步入分析哈尔滨语义的误区。

第四,对满语方言“哈尔滨”的实地调查。满语,同任何语言一样,也有文语与口语、规范语与方言之分。特别是满语地名中,绝大部分并非以规范语命名的,而是由操各种方言口语的本地人命名的。“如“阿什河”是口语,其规范语为“阿勒楚喀·毕拉”。同样,“哈尔滨”(harbin)是口语,其规范语为“哈勒费延”(halflyan)。

据实地调查,阿勒楚喀地区的满族人,包括清初或中期从京城迁来的旗人。习惯把满语形容词“扁”字说作”harbin“。著名满语专家穆晔骏先生曾在五常县满族乡的一份满文家谱上看到“halbinturl”(扁豆村)记载,其地望与今哈尔滨位置相吻合,并把这一词字以交进阿勒楚喀语区例证之内(详见《满语研究》1987年第2期第23页)。因此,在阿勒楚喀地方衙门所形成的档案史料中就很自然地一直将满语方言“harbin“汉译为“哈尔滨”,而不译成规范语“哈勒费延”(halflyan)。

第五,《大清一统舆图》标绘“扁岛”的方位。地名是历史上形成的,它的产生不是毫无意义和毫无根据的,而哈尔滨地理特征确为“扁岛”在《大清一统舆图》中得到了最令人信服的又一证明。在《大清一统舆图》阿勒楚喀河和拉林河之间松花江江段中,只标有一处扁状的岛屿,而且这个扁状的岛屿与全幅地图标绘的整个松花江、黑龙江十数个较大的岛屿相比,其形状两端最尖,其分流两侧最均,其面积亦是较大者之一。特别是这个扁状的岛屿所标正对呼兰辖境的江北塔尔挥托辉(意为蛤蜊洼,详见《新晚报》1990年5月17日第三版),虽然没有标出“哈尔滨”地名,但与今哈尔滨方位完全吻合,并突出了哈尔滨这种独特的地理特征,这不能不是哈尔滨命名的根本起因。晚于《大清一统舆图》刊行的《历代舆地沿革险要图》就是在这个扁状岛屿旁标有“哈拉宾”字样,这不能不进一步说明哈尔滨之名的确来源于这片独具自然地理特征的扁状岛屿。

第六,清代档案中有关哈尔滨“扁岛”的记载。不仅清代地图如此标绘哈尔滨地形,而且清代档案记载与地图标绘相符合。据黑龙江将军衙门档案1862年巡查松花江沿岸网厂,渡口官员报称:“塔尔辉处江之北岸,原有渡船一只,对面江之南岸哈尔滨亦有渡船一只,其中有沙洲一道,两岸之渡各摆各岸”,这个岛屿便是《大清一统舆图》所标绘的与塔尔浑托辉相对的岛屿所在,是为呼兰与阿勒楚喀江中之分界。据查,哈尔滨江段南北渡船初于1777年相设,距1709年《皇舆全图》实测哈尔滨地形的时间仅差68年,进一步印证了这片岛屿的存在。满族除了用形容词“扁”命名岛屿外,如“哈尔费延岛”(见《吉林通志》第12卷第5页),还用“扁”,来命名山、河等名称,如“哈勒费延山”(见《吉林通志》第18卷第23页)。“哈勒费延河”(见《钦定盛京通志》第20卷第20页)。由此可见,满族用“扁”命名并非鲜见。

第七,“合里宾忒”地名化石的旁证。地名是一种社会现象,不能不扣上岁月的痕迹。哈尔滨这个地名,虽然她的语音代代相传,但她的语义却沉积在历史长河的底层变成了一块“地名化石”。遗憾的是,这块“地名化石”不是整体,而是片断,这无疑给哈尔滨地名研究布下了层层迷阵和重重障碍。因此,人们另辟蹊径,结果却惊人地发现,远在数千里之外的今俄罗斯境内保存着一付完完整整的“合里宾忒地名化石”:金代:合里宾忒(见《金史·地理志》);元代:哈儿宾(见《经世大典·元文类》);明代:哈儿分(见《明实录·太宗实录》);清代:哈勒费延岛(见《钦定盛京通志》)。从金代到清代上述所列地名皆指一地,即今俄罗斯境内黑龙江下游阿纽依河口所对江中长岛。显而易见,《钦定盛京通志》将“合里宾”、“哈儿宾”、“哈儿分”释注为“哈勒费延”,即满语“扁”之义。从女真语“合里宾”音转满语“哈勒费延”之所以能够成立,不仅是因为音转规律讲得通,而且更主要的是因为这个顺序的地名是指江中岛屿这一相同的地理特征而言,尽管汉语在不同朝代标音略有差异,但语义却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合里宾忒”,虽然现存《女真译语》中没有收进这一词汇,但由于“合里宾忒”所处江中这种独特的自然地理特征,可证语义确为“扁”意。问题在于“忒”字作何解释,显然,在元代“哈儿宾”、明代“哈儿分”地名中脱落了的“忒”字应有特定的含义。

在女真语中,“岛”字的汉译标音为“屯”,例如金代著名的“屯河”(意为岛子河),即今之流经汤原的汤旺河,“汤旺”乃“屯”之缓读音节,而“忒”字,在汉语中是多音字,一读,“te”(特音),二读,“tui”(推音),其音均与“屯”(tun)音近,且声母相同,完全符合音转规律。再看语义,女真语“屯”音,汉译为“岛”,而满语“屯”音,汉译亦为“岛”。由此可证,其“扁岛”语义与“合里宾忒”自然地理特征完全吻合,所以,这付“地名化石”为今之哈尔滨满谱‘扁岛”之义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而如果把今哈尔滨一词看作蒙语或锡伯语,而其语源却是女真语,岂不是自相矛盾,有悖常理吗?

第八,满语专家、学者对“哈尔滨”地名研究成果。哈尔滨作为地名,自本世纪初以来,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0多种解释。其中最早注意到哈尔滨是“哈勒费延”音转的首推日本学者田口稔在1935年著的《三角线内的人文地理现象》。他认为有关哈尔滨各种解释的一种可能性是:哈尔滨为哈勒费延的音变或转化”。1976年著名满语专家穆晔骏也注意到哈尔滨一词乃“哈儿分”、“哈尔费延”的同义异写,并在1986年与来访的日本友人谈及哈尔滨是“扁豆”之义,被日本友人写成文章在国外发表。1985年,著名满语地名学者黄锡惠先生也注意到哈尔滨一词乃“哈勒费延”之音转,并于1990年12月7日撰文在《新晚报》上发表。1991年,黄锡惠先生在《满语研究》第2期发表《满语地名翻译的语源、音变问题》。他认为:“金称‘合里宾忒’,设有‘合里宾忒千户’,‘忒’,当为女真语‘屯’,之音转,汉义为‘岛’。乃系地名之通名,满语音义全同”。1991年9月,文化部古文献研究室副研究员景爱先生在《新晚报》发表文章认为:“在满语中称‘扁’为halbin,这应是‘哈尔滨’的正确含义。因此,‘哈尔滨’是以沙洲形状命名,是完全有可能的。”

至此,“哈尔滨”地名近百年、‘合里宾戎”地名近千年之谜,能够得到一个比较合乎实际的解释,即“扁岛”之义。它的语音语义均与其相适应的历史环境、民族环境、地理环境和语言环境完全吻合。综上所述,“合里宾武干户”、“哈儿宾狗站”、“哈儿分卫”、“哈勒费延城”、“哈尔滨屯”的正确语解,也应当分别是“扁岛上的千户”、“扁岛上的狗站”、“扁岛上的卫”、“扁岛上的城”、“扁岛旁的村子”之义。

哈尔滨地名释义与哈尔滨历史沿革是密切相联的,对地名原义的错释必然导致对历史沿革的误解。第一,哈尔滨城市沿革史,有别于哈尔滨地方的社会发展史。作为社会发展史,它可以追溯到该地区最早的人类活动。而城市沿革史则不然,从严格意义来讲,甚至该地最早出现的村落的年代也不是城市沿革史的开端;第二,哈尔滨城市沿革史,有别于哈尔滨地区城市发展史。作为地区城市发展史,它可以包括这个地区的若干古代城市兴衰和若干现代城市发展史。而哈尔滨城市沿革史则不然,从严格意义来讲,它只能指现今的这座城市兴起与发展史;第三,哈尔滨城史纪元,有别于哈尔滨城市沿革史。作为城市沿革史,它包括这个城市本身的兴起、形成、发展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的整个过程。而城史纪元则不然,仅仅是指这个城市本身的开端、起点、起步。

在哈尔滨城史纪元问题上,史学界争论较大,主要有三种说法:一说在1898年之前,二说在1898年之后,三说在1898年。我认为,如将哈尔滨城史纪元定在1898年之前,势必把哈尔滨城市沿革史等同哈尔滨地区城市发展史,把哈尔滨地区内的古代城史纪元等同今天的哈尔滨城史纪元,概念不清、立论不妥;如将哈尔滨城史纪元定在1898年之后,势必把哈尔滨城史纪元等同于哈尔滨城市沿革史,把哈尔滨城最初的特定地域等同今天的广大的哈尔滨地区范围,概念不清,立论也不妥;如将哈尔滨城史纪元定在1898年,则城名与城史统一,纪元年代与特定地域统一,概念清楚,立论稳妥,兹分述如下:

持第一种说法的人认为:“寻求哈尔滨城史纪元应该从其整个城市发展史中确定其纪年的起始时间,这就应该包括哈尔滨城市发展史中古代、近代和现代的全过程。因此,哈尔滨的城史纪元应在金代”(见1992年3月30日《新晚报》。的确,在今哈尔滨地区内有若干古城遗址,比如莫力街、四方台古城等,但绝不能以这些古城的起源年代为今哈尔滨城史纪元年代。首先,这些古城都有自己的城名,与哈尔滨城名不同;第二,这些古城的位置与今哈尔滨城的位置不同,莫力街、四方台古城均在城郊,而白城古城更远在60里开外。这些古城和近现代城虽然在今同一地区范围,但两者之间却是各自独立发展体,并无内在的任何联系;第三,这些古城的起源年代与今哈尔滨城纪元年代不同,中断数百年。所以,正是由于名称互异、位置相错、朝代不同而导致古城与近现代城的巨大区别,不可一概而论。比如齐齐哈尔市,众所周知,1691年建城距今已有30余年,并不能由于在齐齐哈尔市区内有洪河古城和罕伯岱古城而把齐齐哈尔的城史纪元提前到辽金代。如照古城法推论,黑龙江省所有的近现代城市(比如宁古塔、瑷珲、墨尔根城、鹤岗、双鸭山、鸡西市等)的城史纪元都可一律提前到辽金代。所以说,城名与城史是统一的,城史纪元与特定地域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持第一种说法的也有的人认为,哈尔滨地区在1898年之前“早已出现了烧锅、油坊、瓦盆窑和荒山嘴子集市”等城市因素,因此应当以店铺、烧锅的出现年代作为哈尔滨城史纪元(分见1992年2月21日、28日《新晚报》。确定城史纪元,首先要明确城市概念。城市,据辞源》解:“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的地方”。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规模大于乡村和集镇的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聚落,是一定地域范围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根据这一标准衡量1898年之前,今哈尔滨市区范围内并不具备城市的基本因素。

在1898年之前,根据档案史料考证,清代哈尔滨的范围大致在西起正阳河下口,东至马家沟河下口,南达田家烧锅这一三角地带,其自然状况是这样的:在今沿江老头湾的高岸上有一座营盘,大约有10名士兵,在今兆麟公园的位置有一个由两三间农舍组成的小村庄,在今火车站的位置有一户秦姓人家,在今承德广场的位置有一个小村庄,其中傅姓人家开着店铺、其余是船户和渔户。在今革新街有一个叫“马家沟”的村庄,在今动物园附近还有一个叫“懒汉屯”的村庄,在今香坊有一个32间房的烧锅,人称田家烧锅,在今雾虹桥附近榆树中有一个小庙,是一派典型的农村风貌,推算人口总数不会超过800人。超出这三角地带,均不为清代哈尔滨范围,因此谈不上什么“19世纪中叶哈尔滨地区的农业加工品如豆油运往齐齐哈尔、奉天、营口,豆饼和烟草运往吉林市、农产品加工工业已有相当规模,商业也已相当发达,仅水师营官庄附近即有人口近3万人”(见1992年3月27日《新晚报》)。事实上,哈尔滨作为区域概念至少在1898年之前是不可能的,它只不过是一个中等村屯,周围散布着一些更小的居民点,在1898年之前的这种松散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十里八村开着店铺、烧锅、油坊的农户并不鲜见,但它并不是促成哈尔滨城形成的深刻的社会孩聂济历史背景以及有关重大的社会经济历史事件,也不是影响哈尔滨城形成的诸多条件中的直接诱导因素,因此,决不能而且也不可能把它当作哈尔滨城形成的起点。

持第二种说法的人认为:“确定哈尔滨城史纪元,不仅要具备构成城市的基本因素,而且主要是以形成区划和行政建置之日起算,要么以1899年设立吉林哈尔滨铁路交涉局日期,要么以1906年设立滨江关道日期”(分见1992年2月21日、3月23日《新晚报》)。的确,行政设置时间在城史纪元中是必要的,甚至是首要的关键的。但城史纪元,不仅指城市特定的起算年代,而且也指城市特定的地域空间,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如将傅家店一隅的设治时间权为整个哈尔滨城的纪元时间,便是在区域间题上步入误区,所得之结论未免失当。

城市史的建置沿革、隶属演变、行政区划,是进一步研究城史纪元的基础和前提。研究结果表明,哈尔滨城与滨江县城是两个独立城市的发展体,但由于地域极为接近在经济上又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最终合二为一。因此,在确定城史纪元间题上,究竟是以哈尔滨城本身的城史纪元为准?还是以滨江县城的城史纪元为准?我认为,不能简单地以清代滨江的行政建置来作为确定哈尔滨城史纪元的依据,其理由如下:

1.哈尔滨城与滨江县城区划不同。1898年中东铁路修筑之前,傅家店确属清代哈尔滨范围之内,但哈尔滨铁路城的最初建设与规划,是不包括傅家店在内的。俄国首批铁路人员抵哈后。即在田家烧锅附近筑房建站,称“哈尔滨站”,在道里夕公沾附近亦筑房建站,称“松花江站”,后来于1899年在南岗建筑了一批建筑物,并建有总站,称“松花江站”(原九站附近的车站改称“码头站”)。俄国人称南岗为“新城”,中国人习惯称“新哈尔滨”,而把原哈尔滨(即香坊)称为“老哈尔滨”。这样,由码头区,老哈尔滨区、新哈尔滨区组成了哈尔滨铁路城。这也与铁路公司在哈尔滨先后三次扩展土地的范围是一致的,在一份《铁路公司三次扩地示意图》上,明确将傅家店圈出。傅家店纯属中国人居住区,虽然名义上属于清代哈尔滨范围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如同四方台、马家船口、三棵树一样,是哈尔滨铁路城的近郊,不归俄人所管。直到民国初年。哈尔滨范围仍为四个独立的组成部分,即道里、南岗哈尔滨自治市部分;道外滨江县部分;马家沟、香坊、顾乡屯、八区、正阳河和江北船坞东省特别行政区部分;江北马家船口市政部分。1933年7月1日,伪满将上述四部分合而化一,成立了哈尔滨特别市。

2. 哈尔滨城与滨江县城名称不同。俄人初到将这一未来都市称‘松花江市”,但1903年由于当地人民的斗争,改秽‘哈尔滨市”,特指道里、南岗和香坊而言。而傅家店初于1906年设滨江关道,含义不言而喻,是靠近江边的意思,取“哈尔滨”的一个“滨”字,取“松花江”的一个“江”字,突出显示了夹在哈尔滨城与松花江之间的地理方位。

3. 哈尔滨城与滨江县城时间不同。哈尔滨1898年建城,这年傅家店虽然也随之发展成集镇,但只是到了1906年才设制治理。很难想像,一个早已成熟的城市怎么会有一个姗姗来迟的城史纪元呢?

4. 哈尔滨城与滨江县城隶属不同。哈尔滨城是租界地,隶属中东铁路管理局,而滨江关道属吉林省所辖。滨江厅归双城府所辖,是清朝政府的一级行政机构,两城机关只能在各自区域内行使职权,不可逾越。

5. 哈尔滨城与滨江县城沿革不同。1903年,中东铁路管理局组织“城市公共事业管理委员会”,1905年组织“哈尔滨实施自治问题审议委员会”,1907年,中东铁路管理局成立民政处,将道里、南岗一部分划归“哈尔滨自治市”。1908年,哈尔滨俄自治公议会和董事会成立。而傅家店于1906年设滨江关道,1907年设滨江厅江防同知,1909年改设双城府滨江厅分防同知,1913年改称滨江县,1927年,改设滨江市政筹备所,1929年正式成立滨江市。可见,是两个独立的城市发展体。

6. 哈尔滨城与滨江县城因果不同。由于中东铁路的修建,哈尔滨城的兴起,导致傅家店迅速发展成集镇,而并不是由于傅家店的发展而导致哈尔滨城的兴起,所以不能因果倒置来确定哈尔滨城史纪元。

7.哈尔滨城与滨江县城规模不同。哈尔滨城规模大,滨江县城规模小,不可等而论之。

8.哈尔滨城与滨江县城性质不同。19世纪末20世纪初,哈尔滨城是殖民地,是“国中之国”,而滨江县城没有丧失**利权,所以不能以傅家店非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设制时间来确定哈尔滨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纪元年代。

综上所述,以滨江县城的城史纪元来代替哈尔滨城的城史纪元是不科学的,不合逻辑的,也是不妥当的。

我认为,哈尔滨城史纪元只能界定在1898年。根据国际推算城史纪元的惯例,一般来讲,都是以村落扩建并形成中心作用的起点来确定城史纪元的。

比如世界名城罗马,大约在公元前1500年就已出现了从事牧业的村庄,只是到了公元前753年4月21日由于大规模扩建才确定为城史纪元。再如日本首都东京,大约在“平安时代”就己出现了“江户村”,只是到了1457年日本武将太田道灌大兴土木,才筑成江户城,这是日本官方有文字记载的东京正式诞生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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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毕竟有别于乡村,它必须具备如下的基本条件:

第一,职权中心。城市作为一定地区的政治中心,行政建置往往被视为城市形成的重要因素之一。就哈尔滨而言,不难发现1898年铁路工程局实际上就是当时的建城机构,行使对土地征用、规划、建设的职权。

第二,交通中心。城市需要新的交通工具和畅通的交通运输,因为交通是联结生产、消费、交换、分配的重要纽带。哈尔滨正是由于1898年中东铁路的修建,才具有水陆交通中心的作用,从而雄居东北的重要地位。

第三,工商业中心。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工商业与农业的分离是城市与乡村的根本区别,哈尔滨正是由于1898年中东铁路的修建,工业发达,商业繁荣,一举打破一百年来自然经济状态。

第四,人口中心。城市的人口数量是城市的本质所在,因为人口的多寡,直接关系到城市房屋和各项基础设施的规模。哈尔滨正是由于1898年中东铁路的修建,人为地使人口激增,初具城市人口的规模。

应当明确指出的是,哈尔滨这个过去的渔村,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市肆繁华的城市,其原因完全是由于中东铁路的修建,这是刺激哈尔滨勃然兴起的根本因素。

在哈尔滨历史上,曾以1898年6月9日为哈尔滨城史纪元举行过两次庆典活动。一次是25周年纪念,1923年举行,当时由东省铁路管理局董事会在铁路俱乐部召开“哈尔滨诞生25周年”纪念大会,中外各界约五、六百人到会,首先由王兆熙督办演说,以及铁路管理局局长报登拼失路营业状况,来宾有中央政府代表、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外交团代表、市政董事会会长、中国商会会长等也分别演说致词,并于次日举行了第一任督办许景澄碑竭落成典礼;另一次是5周年纪念,1948年举行,当时由哈尔滨市民主政府召开“哈尔滨建设50周年”纪念会,市委副陈一凡、第二任市长朱其文均发表了讲话,全市悬旗庆祝。为此,《哈尔滨日报》特出一版《哈市建设50周年纪念特刊》。

那么,1898年6月9日这个日期是谁提出的?是怎样产生的?后来人们为什么特别避讳这一天?甚至非常反感这一天?搞清这一问题,有助于这次讨论,以便能够正确的科学的确定哈尔滨城史纪元。

直到1962年,哈尔滨地方史学界仍然认为1898年是哈尔滨的诞生日。彦茹在同年7月1日《哈尔滨日报》上发表《哈尔滨的诞生》一文,认为:“哈尔滨建筑已经64年了,1898年6月9日开始了最初的建设工程。后来,人们就把这天当成了哈尔滨诞生的日子”。《哈尔滨日报》并对该文加了编者按,也认为:“哈尔滨从建城到现在,已经60多年”,因而根据“读者的要求,我们开辟了《杂话哈尔滨》栏目”。

“**”后,到了70年代,一改传统说法,认为:“帝俄曾公然宣称1898年6月9日是哈尔滨的诞生日”(见1992年2月21日《新晚报》第三版),“沙俄殖民主义者公然把首批修筑中东铁路人员抵哈的这一天(1898年6月9日)定为哈尔滨的诞生日”、“俄国工程技术人员乘布拉格维钦斯克号江轮抵哈那天,即1898年5月28日(俄历)被正式定为铁路铺设之日以及哈尔滨——未来巨大的中俄中心的诞生日”,正是由“荒唐而又冒险的俄国远东政策决定的”。

为什么说这一天是“俄国远东政策决定”、“沙俄殖民主义者宣称”的呢?其根据恐泊便是1923年东省铁路公司编印的俄文版《东省铁路沿革史》,其中有这么一段话:“建筑工程局到达哈尔滨之后,立即在施德洛夫斯基在香坊准备的营棚内开始了正式办公,实际上就是进入了建筑工作。因此,1898年5月28日(俄历)这一夭,顺理来讲,应该算是开始修筑铁路的日期,以及作为居民点和日后成为巨大的全俄中心哈尔滨的诞生日。现在的中东铁路公司理事会对于这个问题的观点就是如此,1922年8月9日第1710号议决案选定的1923年5月28日——新历6月11日为庆祝中东铁路建立25周年纪念日”。而这句话十分明显,确定1898年6月9日为中东铁路开工日并不是《东省铁路沿革史》作者,即不是某个“沙俄殖民主义者公然宣称”,也不是某项“俄国远东政策公然决定”的。事实上,《东省铁路沿革史》的编辑出版正是这次董事会议决案之一,还有一项议决案就是拨款3万卢布修建第一任铁路督办许景澄纪念碑,均作为建城25周年纪念之用。

进一步分析这次董事会的前因与背景,不难看出以1898年6月9日中东铁路开工日为建城起点是历史的、客观的。

首先,1922年前后,中东铁路路权发生了变化。1896年《中东铁路公司章程》规定,中东铁路**属于中国,但实权操在俄人手中。“十月革命”后,中东铁路一度“国际共管”,但霍尔瓦特仍盘据公司会办要职,激起路局工人大*工。1920年3月15日,在全市各界人民的大力声援下,中东铁路督办、护路军总司令鲍贵卿宣布:“本督办、本总司令为保护国权,维护路务起见,特行通告霍会办,克日将中东铁路一切政权悉行解除,由中国照约办理”(见《东省铁路督办护路军司令鲍布告》)。不久,美国等从西伯利亚撤军,中东铁路“国际共管”宣告结束。从此,中国政府收回了中东铁路的路权。

第二,1922年前后,中东铁路公司董事会人员发生了变化,根据《中东铁路公司章程》规定。铁路公司总办,由中国任命。但1900年第一任督办许景澄被清廷处死后,一直空缺。1918年,吉林省长郭宗熙就任中东铁路督办(总办的改称)。1920年,中国政府和已丧失法人地位的“道胜银行”签订《东省铁路续订合同七条》,其中规定“中东铁路纯系商业性质,所有一切政治事项均应禁止”,并改组了理事会,宋小濂为督办,会办4人,华俄各半,理事5人,华人4名,俄人1名。1922年8月9日现任督办王景春,会办达尼列夫斯基,第二会办俞人凤。

第三,1922年前后,中东铁路公司董事会议案内容发生了变化,在中东铁路路权收回和中国人出任督办后,通过了一系列有关维护**方面的人事、机构、防务、外交、司法以及处理俄侨财产等项议案。1922年8月9日,基于中东铁路经营管理、驻军、设警、司法、行政等路权基本收回后,为庆祝这一历史性的转变,中东铁路公司召开董事会,议决举行中东铁路兴工25周年纪念及出版25周年简明事实报告书。其议决修建许公墓而不修建首批到哈的俄副总工程师之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宣告了收回中东铁路路权的重大胜利。

所以说,确定1898年6月9日为中东铁路开工日和纪念日并不是“帝俄公然宣称”或“俄国远东政策决定”,而是顺应了历史,顺应了客观,顺应了事实,是中国人民建设、斗争的结果。第一次25周年纪念是为了庆祝中国政府收回中东铁路路权,第二次50周年纪念是为了庆祝哈尔滨回到了人民的怀抱。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文章作者:纪凤辉

文章来源:《学习与探索》 1993年第2期

选稿:何铂羽

编辑:罗舒平

校对:吴雪菲

审定:李春燕

责任编辑: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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