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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在弦上不得不发典故出处,是什么意思?

民俗文化佚名2022-12-21

矢在弦上,不得不发这个成语大家应该也是有听说过,虽然并不算一个日常上的高频成语。可能一般我们会用箭在弦上来替代,两个词的实际意思是差不多的。那这次就为大家介绍一些矢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典故出处,还有释义解读。当然这个成语是在三国时期有出现过,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下面就一起来看看详细的故事经过吧。

今天的三国成语故事见于《太平御览》五九七注引《魏书》,发生时间是在献帝建安九年(公元204年)八月,主要人物为曹操和陈琳。原文如下:

陈琳作檄,草成,呈太祖。太祖先苦头风,是日疾发,卧读琳所作,翕然而起,曰:“此愈我疾病。”太祖平邺,谓陈琳曰:“君昔为本初作檄书,但罪孤而已,何乃上及父祖乎!”琳谢曰:“矢在弦上,不得不发。”太祖爱其才,不咎。

这段记载的大意是:陈琳曾经为袁绍写了一篇《为袁绍檄豫州文》,痛斥曹操。当时曹操正患头风病,卧床不起,读完陈琳这篇檄文后不犹得坐了起来,开头说道:“这篇文章治好了我的病。”到了献帝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曹操攻克邺城,抓获陈琳,对陈琳说:“当年你为袁本初写檄文,数落我的过错也就算了,为何要痛骂我的祖宗三代呢?”陈琳谢罪道:“箭已搭在弦上,不得不发射。”曹操爱惜陈琳的才能,便没有追究。

本文要说的成语,便是陈琳口中的“矢在弦上,不得不发”,意为箭已搭在弦上,不得不发射,比喻事情到了不得不采取行动的时候。这也是由陈琳所首创的三个成语中的一个。

陈琳是汉末时期的一位著名士人,早年曾加入大将军何进幕府,坚决主张诛杀宦官。何进被杀后,陈琳投靠了袁绍,并在献帝建安五年写了一篇著名的《为袁绍檄豫州文》,风格豪放,笔力强劲,堪称汉末三国时期的一篇雄文。

在这篇檄文中,陈琳历数曹操的种种罪行,指责曹操“身处三公之位,而行桀虏之态,污国害民,毒施人鬼!加其细致惨苛,科防互设;罾缴充蹊,坑阱塞路;举手挂网罗,动足触机陷:是以兖、豫有无聊之民,帝都有吁嗟之怨。历观载籍,无道之臣,贪残酷烈”。同时,陈琳还将曹操斥为“赘阉遗丑”,又说曹操的“祖父中常侍腾,与左悺、徐璜并作妖孽,饕餮放横,伤化虐民;父嵩,乞匄携养,因赃假位,舆金辇璧,输货权门,窃盗鼎司,倾覆重器。”难怪曹操看完后直冒冷汗,连头风病都痊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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