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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七种欠款,有借条法院也不支持

投资理财佚名2023-05-10

在这之前,我们有详细说过关于借条是什么,当然如果是欠款了,那么必定会有借条,关于在还款的时候,

如果偿清了债务,那么借条便要开具收条,关于此债务的借条也就没有什么作用了。借条本来就是是证明借贷人之间借贷关系的直接凭证,

当然,在有些情况下,债权人凭借条讨债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

接下来我们就来盘点一下,是那些借条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一、借款用途不合法

现在的法律下,如果是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保护的,不过,如果说放款人明知道借款人会用于违法方面,那放贷人的利益就不会受法律保护,

而且这种行为可能还会被当做是犯罪,会构成犯罪或者是其他的一些罪名。所以放款人一定要清楚借款人的意图再放款。

二、超过诉讼时效的欠款

如果欠款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这个时候如果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诉讼,债权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摘自: www.ws46.com

因为,目前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诉讼时效已满,那就丧失了胜诉抗辩的权利。

三、借贷合同无效

无效的贷款合同是不受保护的,什么是无效合同呢?意思就是你不是自愿贷款,是被欺骗的,或者是有人威胁你,违背了你自己的真实意思,

然后被迫签订的贷款合同,这种合同就是属于无效合同。这个时候受损害方是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借款

为什么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借款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在民法总则里,有明确提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如果这个时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关于是否要偿还该债权,就要看其法定代理人是否认可贷款的关系。

五、借条形式的分手费

在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或者是婚姻关系的时候,协商约定一方给予另一方青春损失费、分手费,通常以借条形式掩盖真实目的,

但实际中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事实。如果没有办法说明这是属于借贷关系,则借条无效。

六、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这种情况一般会来自于民间借贷,根据合同法我们可以知道,其中有提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所以如果咩有实际支付借款,那么这个合同是不生效的。

七、高利贷利息超过法律规定部

关于高利贷,肯定很多人都是相当清楚的,那么什么是高利贷呢,其实就是借贷的利息超过了国家的利率标准,那就属于高利贷了,

所以说,如果你的借贷利率如果是超过了年利率的36%,那就是高利贷,这个利息约定就是无效的,

这个时候如果你已经偿还很长一段时间了,是可以请求放款人退还超出利率的利息,法院是支持受理的。

以上就是今天跟大家分享的,关于我们在借款后,有哪一些借条法院是不支持的相关问题,如果有什么疑问和建议,可以私信评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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