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复仇杀人"究竟是对是错?古时候如何看待复仇?
我们常常会在影视剧中看到一些背负着仇恨的角色,他们誓要找到自己的仇人复仇。这些大多数都存在于江湖侠客中,很多也都是虚构出来的。但是毕竟杀死了人,难道古代的律法的不管吗?今天, 我们就以晋代的桓温为例,来讲一讲,古代对于复仇这件事情持何种态度。 桓温,谯国龙亢人。他的高祖是三国时期在嘉平之狱中被司马氏诛杀的曹魏大司农桓范。由此谯国龙亢桓氏沦为刑家,在西晋并非高门望族。南渡后,桓温的父亲桓彝交结名士,跻身江左八达之列,并“志在立功”,曾与明帝密谋平定王敦之乱,使得家族地位有所上升。桓温未满周岁时便得到名士温峤的赞赏,因此以“温”为名。 咸和三年(328年),桓彝在苏峻之乱中被叛军将领韩晃杀害,泾县县令江播也曾参与谋划。当时桓温年仅十五岁,枕戈泣血,誓报父仇。咸和六年(331年),江播去世。其子江彪等兄弟三人为父守丧,因怕桓温前来寻仇,预先在丧庐内备好兵器,以防不测。桓温假扮吊客,混入丧庐,手刃江彪,并追杀其二弟,终报父仇,由此为时人所称许。 桓温在光天化日去别人家杀三个人,虽说是报仇,但的的确确是谋害人命了啊,为何还会“为时人所称许”呢?官府没有缉拿他?是不是中国古代鼓励血亲复仇? 中国古代历史漫长,各个时段律法所规定都有不同,大致如下: 在春秋战国时期,复仇之风气十分盛行。《春秋公羊传》称:“君弑,臣不讨,非臣也;子不复仇,非子也。”秦朝以法家思想一统天下,血亲复仇无疑是对皇帝权力的蔑视,所以崇尚法家思想的秦朝是严厉禁止血亲复仇的,必须依法办事。汉代秦以取天下后,经过初期的黄老之学,到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讲究以礼治天下,而“孝”是伦理的核心道德。古代官员对断案有很大的自由度,儒家经典很多时候在律法之上,官员采用“春秋决狱”的判案模式,复仇者常常因“忠孝”之名,免于偿命,在汉朝、宋朝不乏其例,甚至官员还因此得到称颂。 儒家所突出的报仇行为,是遵从某种道德伦理的要求,比如父母被害的子女希望报仇是正常的想法,如果不去报仇,反而说明这个子女缺乏孝的品质。可见,那个时代“为父报仇”关系到道德,是实践儒家伦理的“礼”的行为。中国古代礼和法是长期并存的两个系统,甚至礼在一定程度上还要在法的地位之上,因此尽管**行为应该按照法律处理,但是复仇行为却被视作礼的范畴而被允许,复仇还没有被法律所吸收,成为法律的一部分。 因此,处于晋代的桓温为父报仇才会被人称赞,到近代蔡东藩在《两晋演义》中还这样评价他:“杀江彪而报父仇,无惭孝义-----”桓温后来还娶了南康长公主为妻,加拜驸马都尉,并袭父爵为万宁县男。咸康元年(335年),桓温出任琅琊内史(相当于太守)。后加辅国将军。成为权倾一时的大臣。 从古代到近代,个人的复仇逐渐被国家的刑罚吸收,复仇从最初的被容忍,经过被限制的阶段,最后发展为个人复仇被禁止。 |
- 上一篇
肝肠寸断是怎么来的?背后究竟有什么故事?
肝肠寸断这个词我们只用它的形容意,这个看似惨不忍睹的成语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五胡十六国你方唱罢我登场,当年西晋就是灭掉蜀汉以后,就在桓温的水军路过三峡的时候,当时军队靠岸休整,忽然发现岸边有一对猿猴母子正在嬉戏打闹,把小猿猴抢到战船上玩(也可能想吃猴子肉,母猿猴看见孩子被人抢了,发疯了一样向桓温的船队扑了上来,带着小猿猴的那只战船一路向上游行驶,路上士兵们时不时就拿小猿猴逗乐戏耍。
- 下一篇
曹操和刘备谁更腹黑?
提到曹操我们想到的就是奸雄、汉贼,提到刘备想到的就是忠义、仁慈,难道曹操和刘备两人的人品真差这么多么?只能说这是罗贯中故意美化刘备还丑化曹操,其实刘备远比曹操腹黑,如果刘备不善于隐藏可能早就被发现其野心被杀了,而曹操做事光明磊落要杀你也绝不会啰嗦,但实际上刘备比曹操更腹黑,曾经叱咤风云的曹操在洛阳去世,是不是觉得曹操的临终遗言有点出乎意外。按理说曹操应该告诉后人如何给自己作书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