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侯和选帝侯有什么区别?
说到选侯和选帝侯这个事情其实也还是听有研究价值的,这两个东西在欧洲的一些影视作品中也经常的出现了,那么有的人就非常的好奇了,为什么会出现这选侯和选帝侯这两种形式呢?他们的具体区别又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着这个问题一起来分析揭秘看看吧,感兴趣的也别错过了! 选帝侯和选侯是对德语Kurfürsten一词的不同翻译。而Kurfürsten一词指的就是在德意志国王选举当中拥有选举权的诸侯,所以严格的说选侯是其中翻译的比较准确的一种。因为它回避了选侯们选举的究竟是德意志国王还是罗马帝国皇帝这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选侯的选举权其实是从公元911年选举康拉德一世一直到1806年弗兰茨二世皇帝退位之间将近九百年里德意志人对德意志国王选举权发展和蜕变的产物。而这种发展和蜕变当中从选举所涉及的范围而言有三个重要的阶段,第一个是911年康拉德一世当选到951年9月奥托一世征服伦巴第,这场战争让奥托被伦巴第人接受为伦巴第国王,所以从这一天开始德意志人和伦巴第两个王国的王位就结婚在了一起。 第二件事是962年2月2日德意志与伦巴第之王在罗马加冕为罗马皇帝。但这件事是否导致罗马帝国的皇位与德意志王位结合在一起存在争议,在这个问题上德意志诸侯和君主认为奥托在罗马加冕和奥托登上伦巴第王位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德意志、伦巴第两个王国的王位和罗马帝国的皇位,通过奥托在伦巴第称王和在罗马加冕结合在一起。所以单只德意志诸侯的选举就赋予了当选者以统治德意志、伦巴第和称皇帝的权力。如果他们的观点成立那么对Kurfürsten一词的翻译无疑就是选帝侯更准确。但是在皇帝这个问题上还有另一个决定性因素那就是教皇,教皇认为是教皇的加冕赋予德意志国王以罗马皇帝的皇位。所以无论王位由谁决定,国王能否登上罗马皇位取决于教皇,在这个问题上最初教皇的态度比较恭顺,当德意志诸侯每次选举之后向罗马递交选举通告,要教皇做好为当选者加冕的准备的时候,教皇都会很配合。 但是随着教皇权势的上升,尤其是随着克吕尼修道院推动的净化教会运动,教皇开始利用当时遍及欧洲的反对教会弊端的潮流,对德意志教会逐渐建立起符合教会的金字塔结构的影响。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加强自己对教会的统治权的教皇和本来热烈的支持教会革新运动的皇帝之间爆发了主教授职权之争。在这个过程中教皇虽然没能把对德意志教会的控制权从皇帝手中夺到自己手里,至少做到了让皇帝对德意志教会诸侯逐渐丧失了支配权。于是在皇帝崩溃的过程教皇反过来宣布罗马帝国的皇权完全属于教皇。甚至有教皇以给自己的佩剑加冕的方式炫耀自己对罗马皇帝的决定权。 因为这种争论的存在所以选侯选举的是什么就存在争议了,选侯们自己认为他们选举的是皇帝,而教皇认为他们选举的是德意志和伦巴第的国王,但实际上在头衔问题上还有第三个变化,那就是1032年9月勃艮第的鲁道夫三世国王逝世勃艮第国王绝嗣。1033年当时的德意志和伦巴第国王、罗马皇帝康拉德二世作为鲁道夫三世的封君登上了勃艮第王位。而勃艮第王位从此也和德意志和伦巴第的王位结合在一起。换而言之毫无争议的事实是从911年到951年9月之间德意志人选举的就是德意志国王,从951年到1033年之间德意志人选举的是德意志、伦巴第两个王国的国王。从1033年到1806年之间德意志人选举的是德意志、勃艮第、伦巴第三个王国的国王。这是德意志人选举所涉及的三顶王冠的来历。也正因为如此有我国学者主张应该把Kurfürsten翻译称选王侯。因为他们所独霸的选举权其实是911年以来德意志人选举国王的权力。 但是在谈论这个问题以前我们先来看看他们是怎么独霸选举权的。我想大家都注意到了我在之前提到选举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过选侯这个概念,都是德意志人或者德意志诸侯。因为实际上在1250年德意志进入大空位期以前的历史上根本没有选侯这个概念存在。德意志人选举国王的方式其实非常简单粗暴,那就是组成德意志的各部族聚集在一起,然后在他们的公爵的率领下发表意见。如果选举之前公爵们已经有了一致意见,那么当选者就直接向聚集在旷野上的德意志人民表示谢意,赐予一些恩惠,然后人民向他报以欢呼或者宣誓效忠。比如说1002年4月当选的亨利二世就在骑马绕场接受欢呼的时候免除了萨克森人的猪税。 之后到11世纪中叶这种充满封建民主的方式逐渐让位于德意志各邦国里的大诸侯。法兰克尼亚王朝在康拉德二世、亨利三世、亨利四世、亨利五世四代皇帝之间实现了父子相传,依靠的就是生前选举。在这个时期公爵依然必不可少但是有权势的伯爵们主角们也可以发表他们的意见。即使不足以在皇帝面前的生前选举当中影响选举结果,但公爵在这方面其实也已经无能为力,这些人的到场和选举仅仅被看作是足以代表德意志各部族。因为此时群众大会已经变成形式,选举的地点也从旷野移动到了宫殿里。 但1125年亨利五世皇帝逝世的时候他没有儿子,法兰克尼亚王朝因此绝嗣,那么那些原本仅仅被皇帝认为足以在宫廷里仪式性的选举当中代表德意志各部族的大贵族们就第一次给自己争取到了自由选举的权力。在这次选举中他们强迫亨利五世皇帝的外甥兼领地继承人斯陶芬家族的施瓦本公爵腓特烈表态是否认可自由选举。如果腓特烈不认可他们就不选他,如果腓特烈认可他们就更不选他。于是腓特烈只能拒绝表态,诸侯们趁机选举了萨克森公爵洛泰尔。这可以看作是少数诸侯开始独霸德意志君主选举权的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之后的德意志在1137年、1152年又得到了两次自由选举的机会,其中1137年他们抛弃了继承了洛泰尔的财产的韦尔夫家族,1152年他们选举了先皇帝康拉德三世的侄子斯陶芬的腓特烈,也就是著名的红胡子巴巴罗萨。经过这三次自由选举,德意志诸侯的选举权已经形成了传统。当巴巴罗萨的儿子亨利六世试图把德意志的国王选举制废除取而代之以王位世袭制的时候,德意志诸侯仅仅满足于举行一次生前选举,选举他的儿子腓特烈二世为国王。而不肯接受王位世袭制度。 选侯制度是怎样建立的其实没有明确标志,因为确实没有任何文字证据证明德意志君主的选举权是如何被七个诸侯所独霸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1250年到1273年之间的持续23年的大空位期里德意志不但已经有了选侯,而且萨克森公爵的两个分支,维腾堡系和劳恩堡系已经分别跑去给不同的人投票了,而且在大空位期的双重选举当中,两个阵营的当选者还会争论投给对方的选侯票是否合法这类问题。可见选侯制度至少在13世纪中叶已经完全形成了。 在这个阶段有七个诸侯已经独霸了君主的选举权,他们是三个教会选侯和四个世俗选侯。也就是美因茨、科隆和特里尔的三个大主教和波西米亚国王、萨克森公爵、莱茵行宫伯爵和勃兰登堡边疆伯爵。这四个选侯其实代表着传统的德意志的四个部族公国,也就是巴伐利亚、萨克森、施瓦本和法兰克尼亚。但是法兰克尼亚和施瓦本两个公国随着斯陶芬王朝的崩溃已经分崩离析,此时都没有公爵,所以他们自然就没有机会成为选侯了。剩下的两个最强大的公国的局面都是1180年剥夺狮子亨利的财产的维尔茨堡帝国会议为基础的。其中的萨克森公国被授予阿斯坎家族的大熊阿尔伯特,在阿斯坎家族内部的不同支系里维腾堡系获得了所谓的“合法的”选侯票,而劳恩堡系获得了公爵的称号和不被承认的选侯票。但是在一个多世纪里只要德意志发生两个候选人的双重选举,劳恩堡家族就一定会跑去投票借机赚上一笔。而巴伐利亚公国也是在1180年被授予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维特尔斯巴赫的两个支系分割了他们的财产,也就是莱茵-行宫伯爵系和巴伐利亚公爵系,按道理说莱茵行宫伯爵掌握着旧法兰克尼亚公国的大部分领土完全可以代表法兰克尼亚投票,但是选侯们以维特尔斯巴赫家族不能拥有两张选侯票为由要求他们的两个支系里只有一个拥有选侯票,结果是巴伐利亚公爵系满足于自己拥有更多的领土而把选侯票让给了莱茵行宫伯爵系。但是选侯们在提出这个理由的时候明显没有考虑到前边提到的萨克森的阿斯坎家族。阿斯坎家族就拥有两张合法的选侯票,他们的维腾堡系的选侯票是合法的,他们的勃兰登堡边疆伯爵系的选侯票也是合法的。再加上不合法的那张,实际上阿斯坎家族是拥有选侯票最多的德意志诸侯家族,可惜他们的不同支系之间很少能够协调一致,所以他们阿斯坎家族的人一次都没当选过。 最后一个世俗选侯反而是所有选侯当中头衔最高的,也就是波希米亚国王,实际上波希米亚国王是通过领有德意志王国的西里西亚边疆伯爵领地而成为德意志诸侯的。西里西亚这个地方非常有趣,它原本是波兰领地,但是很多德意志人在这里开垦和殖民,于是波兰国王承认了这里是德意志王国的领地,但是之后它又被波希米亚国王夺走了。波希米亚国王不在乎这地方在封建法上是谁的,只要是他统治就行了。于是他其实是作为西里西亚边疆伯爵成为帝国诸侯的。但是随着帝国的涣散,波希米亚国王就显得异常强大,自然也就可以在国王选举当中发表意见。至于日后波希米亚国王偷鸡不成反而被卢森堡家族统治那是后话。 而相比之下三个教会诸侯的身份就非常明确了,他们首先是德意志教会的三个最重要的大主教,其中的美因茨原本拥有德意志总主教的头衔,连布拉格主教都是归美因茨大主教管的。但是之后随着德意志教会的扩张特里尔和科隆逐渐和美因茨开始平起平坐。而且他们能够成为选侯的原因其实是他们代表着德意志国家的中央官署。美因茨是德意志王国的首相,科隆是伦巴第王国的首相,特里尔是勃艮第王国的首相。所以他们三个大主教除了代表教会之外,还代表着组成帝国的三个王国的国家机器。来认可当选者的君主身份。 因此这个由七个诸侯组成的选举人团,以美因茨大主教为主席。国王选举的会议照例应该由美因茨大主教召集,因为他是德意志王国的首相。后如果全体选侯关于选举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美因茨大主教应该在全体选侯之前第一个投下示范性的一票,然后全体选侯跟着他投票。如果全体选侯没有一致意见,那么其他选侯先投票,最后由美因茨大主教投下决定性的一票。当选的国王应该由科隆大主教加冕,而在加冕仪式上为国王行敷油礼的应该是特里尔大主教。 介绍了选侯制度的由来和七选侯的组成,我们再来谈谈选侯的变化。最初就是七个选侯,但是之后1618年前边提到的莱茵行宫伯爵腓特烈五世接受了波希米亚贵族的选举成为波希米亚国王。然后就遭到哈布斯堡和他本家亲戚巴伐利亚公爵的共同围殴,结果只能流亡国外。于是1623年莱茵行宫伯爵的选侯票作为奖赏被转授巴伐利亚公爵。这是巴伐利亚公爵拥有选侯头衔的开端。但是1648年缔结《威斯特伐利亚合约》的时候为了和莱茵行宫伯爵和解,所以又恢复了莱茵行宫伯爵的选侯票,于是这时候选侯就从七个变成了八个。其中美因茨、科隆、特里尔、巴伐利亚和波希米亚五个天主教邦,勃兰登堡、莱茵-行宫、萨克森三个新教的邦。 1692年奥波德皇帝又授予了布伦瑞克-吕内堡公爵以选侯票,这个布伦瑞克-吕内堡是怎么来的呢?还记得前边我们提到的那个萨克森公爵洛泰尔么?他把女儿嫁给了韦尔夫家族。韦尔夫家族因此继承了萨克森公爵,但是1180年狮子亨利的两个公国都被剥夺。所以韦尔夫家族就和斯陶芬死磕到底了。最后为了安抚韦尔夫家族皇帝亨利六世把他们在萨克森的世袭领地封给了他们,成立了吕内堡侯国,后来被提升为吕内堡公爵。布伦瑞克-吕内堡后来因为继承被分割为两个支系一个得到了选侯票就是汉诺威选侯邦,另一个是布伦瑞克公爵。汉诺威选侯1701年登上英国王位,就是英王乔治一世。 除了这些增加的选侯之外,还有一种演变就是绝嗣,最先绝嗣的是阿斯坎家族的勃兰登堡系。勃兰登堡选侯绝嗣之后,当时的皇帝路德维西四世没有按照传统允许他们的维腾堡或者劳恩堡亲戚来继承。而是直接把它们看作是绝嗣诸侯,领地被收归帝国,领主由皇帝重新任命。然后皇帝毫无悬念的任命了自己的儿子。但是之后路德维西四世遇到了一个竞争对手,他还没死德意志的选侯已经聚集起来选举了一个新国王,就是卢森堡的查理。查理战胜路德维西之后自己当了皇帝发现维特尔斯巴赫虽然失败了但毕竟捞到了勃兰登堡这不行。正巧在这个时候勃兰登堡出现一个老头自称自己是死掉的那个阿斯坎家族的末代选侯沃尔德玛,自己当年就没死只是去朝圣了。这事立刻就被没继承到领地的阿斯坎家族的亲戚们知道了,他们马上承认了这个老头真是沃尔德玛选侯。维特尔斯巴赫家族想把这个老头当巫师烧死,但是皇帝也站出来干预,然后皇帝亲自宣布这个老头就是死去的沃尔德玛。然后维特尔斯巴赫被赶出勃兰登堡,皇帝、阿斯坎家族的亲戚们一起保证沃尔德玛就是真正的勃兰登堡选侯。他死后还被葬入了德绍的阿斯坎家族墓地,但是他死后阿斯坎家族觉得这下该把勃兰登堡给自己了吧。结果毫无悬念的查理四世和路德维西四世一样直接把勃兰登堡收归帝国,然后任命自己的儿子为新选侯。这个儿子就是卢森堡家族的希格斯蒙德皇帝。他是查理四世的小儿子,此时是勃兰登堡选侯兼匈牙利国王。他后来废了他哥哥皇帝和波希米亚国王温泽尔,登上波希米亚王位和皇位。但是他自己没有儿子,所以他晚年把自己的波希米亚和匈牙利留给了女婿哈布斯堡的阿尔布雷希特,把勃兰登堡选侯授予了霍亨索伦王朝。也就是说哈布斯堡和霍亨索伦两个家族日后的德意志霸权之争,其实就是卢森堡的这位末代皇帝的女婿和大臣之争。 另一个绝嗣的是萨克森维腾堡公爵,阿斯坎家族真是命苦勃兰登堡系绝嗣了就没让本家继承,萨克森-维腾堡公爵绝嗣了也没让本家继承。大熊阿尔伯特当年是灭了小舅子夺取了岳父的勃兰登堡领地才在萨克森崛起的,他的子孙后来又都纷纷绝嗣丢了领地估计也是报应。维腾堡公爵绝嗣之后,皇帝把领地授予了萨克森的迈森-图林根边疆伯爵。这样就出现了迈森-图林根为基础的新萨克森选侯邦。 到这个时候波希米亚归了哈布斯堡、维腾堡归了迈森-图林根、勃兰登堡归了霍亨索伦,选侯的格局基本上就定了,拿破仑以前最后一个重要变动是1777年维特尔斯巴赫的巴伐利亚系的绝嗣。巴伐利亚选侯绝嗣了,于是他们的莱茵-行宫亲戚登上了巴伐利亚宝座,这个变动本来应该导致莱茵行宫伯爵和巴伐利亚公爵的两票结合在一个人之手,但因为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的实力太弱,我们知道巴伐利亚绝嗣导致了巴伐利亚王位继承战争。所以维特尔斯巴赫的不同支系的领土虽然结合在一人之手,但选侯票却只能二选一,所以莱茵行宫伯爵永久性的退出了选侯行列。 除了这些世俗选侯的变动之外教会选侯其实也有变动,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1582年的科隆战争,这一年科隆的选侯大主教戈布哈特-冯-瓦尔特堡想要把自己的选侯邦世俗化为一个世袭的选侯邦。他其实选择了一个非常好的时机哈布斯堡王朝此时不愿意为了宗教问题去干预德意志事务。而天主教联盟的首领巴伐利亚公爵又在南方鞭长莫及。但是他忘了一件事,这时候西班牙国王正忙着镇压弗兰德的起义。西班牙国王也是哈布斯堡王朝的,当他决定宗教改革的时候,刚好有一支西班牙军队在北德意志准备去弗兰德镇压叛乱,就顺手把他给办了。从此维特尔斯巴赫家族占据了科隆大主教将近两个世纪一直到1783年玛丽亚特蕾莎才给自己的小儿子买下了科隆大主教职位。 到这里德意志选侯的主要变化就告一段落了,其实还有最后一次巨变,那就是1801年的《吕内维尔合约》导致的帝国等级会议总决议。这次会议一下子消灭了两个选侯,或者说承认了两个选侯的灭亡,那就是科隆和特里尔。然后选侯一下减少了俩导致不得不增补几个于是一下子又封了四个新的。这四个是巴登、符腾堡、黑森卡塞尔和萨尔茨堡。当然1803年增加这四个之后,1806年帝国就灭亡了。 说到这里我们就可以从头到尾总结一下选侯制度的诞生和曾经的选侯们。首先是最初的七选侯和七选侯里的那个时刻争取上位的候补队员萨克森-劳恩堡公爵。劳恩堡退出选侯队列应该是从《金玺诏书》颁布以后。然后1623年增加了一个天主教选侯那就是巴伐利亚公爵,开除了一个新教选侯莱茵行宫伯爵,1648年缔结和约又让莱茵行宫伯爵也回来了,于是侯队伍扩大到八人,出现天主教对新教五比三的局面。1692年汉诺威选侯的册封为新教邦扳回一票也让选侯等级扩大到九人。但利奥波德皇帝此举却遭到了所有选侯的**,一直到18世纪初才勉强得到选侯院的批准,说明与新教和天主教的均衡相比,选侯们更关心的是如何独霸自己的权力。1777年巴伐利亚的绝嗣让莱茵行宫伯爵得以登上慕尼黑王位,但代价是莱茵行宫伯爵如今失去了选侯票。于是选侯总数又跌落回八人,其中天主教五人,新教三人。然后是革命和拿破仑战争摧毁了三个地位崇高但领地狭小的教会选侯,让选侯数量从八个下跌到五个,为此又册封了四个新选侯让选侯数量增加到九个,然后迎来了1806年的帝国解体。 随着帝国的解散选侯的实际意义也消失了,只剩下领主的个人荣誉意义的选侯头衔很多都被弃用了。比如说普鲁士国王在1815年以后就几乎不再使用选侯这个头衔,普鲁士国王威廉二世在一年一度的勃兰登堡宴会上也只称自己为勃兰登堡边疆伯爵而不是勃兰登堡选侯,因为选侯对普鲁士来说带有太强的帝国色彩,并不符合普鲁士的利益。同样的已经称王的巴伐利亚国王为了便于统治甚至恢复了消失已久的法兰克尼亚公爵,却对他手中掌握的巴伐利亚选侯的头衔采取冷处理。原因也在于选侯头衔显得过于帝国可能损害巴伐利亚的王权。新成立的萨尔茨堡选侯随着1815年的《维也纳和约》被并入奥地利帝国,但皇帝同样对选侯头衔不感兴趣。符腾堡也已经称王所以也对自己的选侯头衔不感兴趣 此时没称王的选侯只剩下巴登和黑森卡塞尔。但是巴登自称大公国也不再经常使用选侯的头衔。只有小小的黑森-卡塞尔成为德意志历史上把选侯头衔坚持到最后的国家。1866年的普奥战争中,黑森-卡塞尔被普鲁士吞并,宣告了德意志历史上最后一个选侯邦的灭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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