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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时期的宋太宗赵光义到底是怎么死的?为什么要说是自焚?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16

说到宋太宗那是当时宋朝的第二位皇帝,在当时的宋朝史上还是有很大的贡献的,不过,话说话来,关于宋太宗大家议论最多的还是宋太宗的登基和死因了,话说当时的继位制度一般都是嫡长子继承制,但是,宋太宗赵光义并不是宋太祖的儿子,而是宋太祖的弟弟。这样就说明当时宋太祖并没有按照嫡长子来继位。关于宋太宗的死。那也是人们议论的焦点,有不少的人在问小编,宋太宗赵光义到底是怎么死的?为什么要说是自焚呢?具体的我们也一起来看看!

宋太宗赵光义(939—997年)字廷宜,宋朝的第二位皇帝。本名赵匡义,后因避其兄太祖讳改名赵光义,即位后改名炅。太祖驾崩后,38岁的赵光义登基为帝。即位后使用政治压力,迫使吴越王钱俶和割据漳、泉二州的陈洪进于太平兴国三年(978)纳土归附。次年亲征太原,灭北汉,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割据局面。两次攻辽,企图收复燕云十六州,都遭到失败,从此对辽采取守势。并且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在位期间,改变唐末以来,重武轻文陋习。在位共21年,至道三年,59岁的宋太宗去世,庙号太宗,谥号至仁应道神功圣德文武睿烈大明广孝皇帝,葬永熙陵。

宋太宗赵光义当年为何声称要自焚而死

这是发生在宋太宗淳化二年的一件真事,《宋史.太宗本纪》是这样记载的:“淳化二年己巳,以岁蝗旱祷雨弗应,手诏宰相吕蒙正等:‘朕将自焚,以答天谴。’翌日而雨,蝗尽死。”说的是淳化二年三月己巳日,大宋皇帝赵光义因为旱灾、蝗灾,多日祈雨而不得,亲笔诏书给宰相吕蒙正等人,称要自焚而死,以回应上天的责罚。我以为,太宗手书不可能仅写八个字,《宋史》的记载过于简略。倒是《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的比较贴切,手诏内容是:“元元何罪!天谴如是,盖朕不德之所致也。卿等当于文德殿前筑一台,朕将暴露其上。三日不雨,卿等共焚朕以答天谴。”大意是说,百姓有什么罪过!上天这样惩罚(他们),这大概是我失德造成的。你们应当在文德殿前建一座高台,把我放在上面。(如果)三天之内不下雨,你们就把我烧死,以回应上天的责罚。

当然,事实是宋太宗并没有真的自焚。就在亲书手诏的前几天,他还在金明池上泛舟,在琼林苑内宴饮射箭(“三月乙卯,幸金明池,御龙舟,遂幸琼林苑宴射”)。如此兴致,怎么可能因为求雨不成就自焚了呢?而大臣们更不敢筑台将皇帝“共焚之以答天谴”,甚至连“暴露其上”都没有过。因为所有的史书接下来都记载了同样的七个字:翌日而雨,蝗尽死。皇帝的诚心感动了上苍,第二日,天降大雨,所有的蝗虫都死绝了!

这自然是鬼都不信的传奇!但是奉命修史的人都信了,而且把这件事载入正史,一直流传至今。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逼得当朝皇帝赵光义说出对自己如此狠毒的话来呢?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天人感应”的说法,其基本内容是:天与人是相互感应的,天能干预人事,人亦能感动上苍。如果皇帝不仁,违背天意,天将降灾以示惩罚,也就是所谓“天谴”。如果皇帝圣明,开创太平盛世,天会降下祥瑞,以资鼓励。因此,古人认为地震星变、水旱蝗灾,都是上天对人世的“天谴”,是社会秩序出了问题,上天在对当权者进行警告。正因如此,每当大灾大难来临,民不聊生之际,统治者除了设法自救之外,都要不同程度地反省、罪己,纠正为政的阙失。

宋太宗虽然对辽战争屡战屡败,劳师糜饷,不敢言边事,但是对内治理国家还是说得过去的。《宋史.太祖本纪》记载,宋太宗赵匡胤曾对近臣谈及兄弟赵光义“龙行虎步,生时有异,他日必为太平天子,福德吾所不及云。”宋代是由宰相级别的官员监修国史的,此说法很可能有“讲政治”的因素,可信度很低。但赵光义却是一直以“太平天子”自居的,他即位的第一个年号便是“太平兴国”。说来也是时运不济,宋太宗在位二十一年,史书记载的蝗灾竟然有十八起。水、旱、蝗灾是最常见的三种自然灾害,而旱灾又常伴有蝗灾发生。连年遭遇旱灾、蝗灾,按照“天人感应”说法,岂不是否定大宋的太平盛世?这是赵光义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因此,淳化二年春天久旱不雨,当宋太宗召集近臣询问时政得失之时,众人纷纷回答此乃天意,并非皇帝或者朝政有什么过失(这话太宗爱听)。唯独枢密直学士(皇帝侍从顾问,从三品)寇准说出一番很不中听的话:“按照《尚书.洪范》天人感应的说法,大旱的征兆,大概是预示刑狱方面有不公正的地方。”早在春秋时期,当年鲁庄公抵抗齐国进攻,就将明察“小大之狱”作为修明政治的重要举措。指责刑狱不公,岂不正是对政府工作的极大否定!太宗听了很不高兴,当场佛袖而去。过了一会儿,觉得寇准肯定话中有话,于是招寇准询问朝廷刑狱究竟如何不公。寇准胸有成足,要求太宗将二府首脑找来,当面细说原委。二府指的是中书省和枢密院,相当于现代的国务院和****。当时的宰相是吕蒙正,参知政事是王沔、辛仲甫,枢密使是张齐贤。诸位大臣上殿后,寇准当面揭露参知政事王沔的弟弟王淮贪赃枉法上千万钱,由于王沔的庇护仅受到杖责、降职处分。而监察御史祖吉受贿情节轻得多,不仅被斩首弃市,还被籍没家产。寇准指出量刑如此畸轻畸重,大旱的惩罚一点都不冤枉(亢旱之咎,殆不虛发也)。

寇准当年只有三十岁,年轻气盛,做事狠辣,不留半点余地。问题是此事并非王沔个人行为,《宋史.王沔传》记载,王准“坐脏论当弃市,以沔故,诏杖一百,降定远主簿。”明摆着此事是经过朝廷下诏认可的。王沔本不是大奸大恶之人,如此明目张胆徇私枉法,肯定是得到了皇帝的认可。因而宋太宗虽然对王沔“切责之”,但也仅仅限于斥责、责怪而已,终究没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不合时宜的寇准,太宗也是好言抚慰,不久还升了他的官。

最大的问题是蝗虫并不买太平皇帝的账,飞蝗如期而至,蔽日遮天。老天爷没有半点要下雨的样子,赵光义为此郁闷不已。当年开创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曾经吞食蝗虫,欲将灾害移至己身,由此感动了上苍(这也是作为“史实”载入正史的)。总是自比唐太宗的赵光义,终于想出了“自焚祈雨”的招数。我想宋太宗出此毒招,很大程度上带有负气的成分:你们不是说天谴吗,太平盛世哪来的天谴?如果老天要降下灾祸,那就惩罚我一个人吧。赵光义实际上是给大臣们出了一个难题:是天大还是天子大?如果是天大,那就顺从天意,三日不雨就将天子烧死;如果是天子大,天就应该降下甘霖,蝗虫就应该应声而灭。对这个问题,赵光义心中是有明确答案的,而群臣包括寇准这样的直臣也只能选择这个答案:天大,天子更大!

于是第二天,满朝文武一齐来向天子道贺:皇帝的行为感天动地,灾区普降喜雨,蝗虫全部死掉了!于是乎普天同庆,皆大欢喜,皇帝率群臣撒了一个弥天大谎!

据历史记载,这起事件的第二年六月(淳化三年六月),又有一大群蝗虫遮天蔽日掠过皇宫,自东北向西南方向而去,皇帝赵光义表示“忧心如捣”。这一次,宰相张齐贤不需要任何教导:“圣心忧虑黎民百姓,一定能感动天地。”当天夜里,灾区大雨如注,蝗虫全部死亡。

原来太平盛世就是这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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