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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宣徽院”是什么机构?辽以前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人文历史佚名2023-02-07

引言

“宣徽院”大致出现在唐代宗时期,作为内廷诸司的服务机构。此后,宣徽院为五代、辽、宋、西夏、金、元、明、清等历代政权沿置,在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历代宣徽院建置大致分南、北二院,主要官员有宣徽南、北院使及副使,以及其他隶属官员,而各政权又结合自身统治,依据不同需要,在南北两院制的基础上有了相应的改造与发展。起初,作为皇帝身边的服务者,宣徽院职官由宦官担任,唐末,朱温大杀宦官,改士人为之,以后政权多因循之。

宣徽院的职能和地位在唐晚期——五代时期发生了转折性的变化,职能渐趋多元化,呈现出由内廷走向外朝的趋势,逐渐演变为重要的中央政权机构,随着职能的外延和扩大,其地位也极大地提高。当然,这是宣徽院发展的总趋势,普遍性之中蕴含着特殊性,具体到个别政权还存在一定差异。

1. 唐代宣徽院

宣徽院的始设并无确凿时间记载,大致设立于唐中后期,至少不晚于唐代宗时期,疑为唐代宗时期所设,其依据有二:

一为《文献通考》云“枢密、宣徽院皆始于唐,然唐之《职官志》及《会要》略不言建置本末。盖因肃、代以后,特设此官以处宦者,其初亦无甚司存职业,故史所不载”,这则史料大致交代了宣徽院的设立时间,研究宣徽院的学者较多引用。

二为《西门珍墓志》记载“大历之末,擢居宣徽”,西门珍所任宣徽院官职尚不可知,但至少可以说明大历末年唐已设有宣徽院。综合文献和墓志资料,暂将宣徽院始设时间置于唐代宗时期。唐代宣徽院的建制有南、北两院,且“南院比北院资望尤优”,其主要官员为宣徽南、北二院使及副使,据王永平研究,宣徽院掌握诸司机构,还有隶属它的一些服务机构,前面冠以“宣徽”二字,如五坊使、供奉官等,见“宣徽五坊小使方秋阅鹰狗,所过桡官司,厚得饷谢乃去”。

唐代宣徽院的具体职能主要有掌管内廷诸司机构及其官员名籍、在宴飨、朝会等礼仪事务中担任服务职责和管理进贡礼物的职责。宣徽院是唐代内诸司使制度下的重要机构,是内诸司机构的管理机构,由宦官充任,设于内廷,属于内职。唐后期,随着宦官权势增大,宣徽使不甘屈于内廷为皇帝提供服务类工作,逐渐在外朝活动中展露头脚,如“在重大节日、朝会上负责传宣诏命”。

唐末,宣徽使更是参与到宫派争斗中,唐宣宗大渐之时,诏令“上密以夔王属枢密使王归长、马公儒、宣徽南院使王居方,使立之”,宣徽使参与到皇位之争中,进一步说明宣徽使逐渐走向外朝,职能的外延化体现出地位的提高,宣徽使在唐末已居于显赫地位,在唐晚期成为内廷宦官的“总管家”,并与枢密院、神策军共同组成北衙宦官系统,直接与以丞相为首的南衙朝官系统相互倾轧,并不断侵削南衙系统的事务权,最终打破南、北衙的平衡,宣徽院与枢密使、神策军中尉共同组成唐末中枢权力决策的策源地,极大地影响了中晚唐的政局。

2.五代宣徽院

公元907年,朱温代唐建梁,五代十国时期的序幕由此被拉开。五代十国的局面实质上是唐后期藩镇割据的继续,五代十国政权的建立者绝大多数为唐末节度使,既是以武立国,其文治多承袭唐朝。宣徽院在唐末已经成为地位显赫的机构,宣徽使也成为中枢权力决策的重要成员,因此五代十国政权基本上都沿用了唐代宣徽院制度。宣徽院在各政权的发展存在差异,一言蔽之,这一时期的各政权主要还是以唐代宣徽院为蓝本而各有所需地吸收、继承和发展。

五代政权建立在唐亡后的庞大制度文明的废墟之上,为其继承唐王朝一整套制度提供了便利。五代宣徽使的设置见“梁复以王殷为宣徽使,省南北院使而有副使,后唐复南北院使省副使,晋汉周皆因之”后梁置宣徽使及各院副使各一员,后梁宣徽院制度最大的特色就是其官员一改唐用宦官之制,皆由士人为之,且多是武将担任;后唐打着复兴唐室的旗号而建立,官制基本恢复唐朝,宣徽院置南、北院二使,不设副使,见“后唐庄宗即位,稍复本朝内省旧官,时有内侍五百人。

复以中人居枢密使、副使、宣徽、内客省等使之任,增置内勾之目,以主天下钱毅”,后唐宣徽使中士人和宦官皆有;后晋、后汉、后周宣徽院的设置均沿袭后唐,设宣徽南、北院使各一名,皆由士人担任,较为明显的特点是所用士人为皇帝身边近臣,见“原其亲侍帷幄,掌事局禁,环拱天极,是为近臣”。据文献记载,十国之中,有六国设置过宣徽院,其宣徽院设置多承唐制,见“十国官制,大略多仍唐旧”。十国宣徽使的任用也体现出了由宦官到士人的转变,“前蜀和后蜀宣徽使宦官和士人兼用,至南唐、北汉和闽则只用士人”。

综上,五代十国的宣徽院较唐代发展有了明显的转变,一方面是宣徽院官员的人选上,已经由宦官向士人转变,除了后唐、前蜀和后蜀兼而有之,其他各代均只用士人,宣徽院中士人比重应该是远在宦官之上的。另一方面,这一时期宣徽院的职能也较唐代有了新的转变和发展,除了具有唐代宣徽院的掌管内廷诸司官籍、传诏宣答、管理进贡礼物的职责外,随着宣徽使身份已转为士人,也为其职能的外延化提供了可能,宣徽使被赋予了一些新的职能,多为临时事务的任命以及代理它职,比如监军、带军作战、外交出使等;传宣重大诏命。从宣徽院职能的变化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宣徽官员已经明显出现由宦官向士人、武人过渡,宣徽使地位不断提高。

3.宋代宣徽院

宋朝代后周而立,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局面,宋朝庞大的官僚制度是在远袭唐代,近接五代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宋代宣徽院就是其重要的一部分,据北宋徐度的《却扫篇》载:“宣徽使,本唐宦者之官,故其所掌,皆琐细之事。本朝更用士人,品秩亚二府。

有南、北院,南院资望比北院尤优。然其职犹多因唐之旧:赐群臣新火,及诸司使至崇班、内侍、供奉、诸司工匠、兵卒名籍,及三班以下迁补、假故、鞫劾,春秋及圣节大宴、节度迎授恩命、上元张灯、四时祠祭、契丹朝贡、内庭学士赴上,督其供帐、内外进奉名物,教坊伶人岁给衣带,郊祀、御殿朝谒圣容、赐酺、国忌,诸司使下别籍分产,诸司工匠休假之类”。

上述记载结合其他文献史料,我们对宋代宣徽院有一大致了解,宋代宣徽院分南、北两院,南院地位优于北院,官设两员,没有副使,鉴于唐末宦官专权,宋代加强集权,宣徽使皆由士人担任。品阶仅次于宋代二相及其副,经相关学者研究,“宋代宣徽院的具体职能有礼仪活动中负责百官起居、朝贺和通唤宣答,管理宣徽院和代理它职,宋代宣徽院的职能存在前后期的明显变化,即由宋初掌握实权逐渐变成优待勋旧贵臣的身份、荣誉象征。”宣徽院在宋代并没有始终存在,在反复的设置之后,终究免不了终结的命运。史载:

“元丰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罢宣徽院,见任宣徽使依旧,自今更不除人。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宣徽南院使、判大名府王拱辰为安武军节度使、判大名府。官制不置宣徽使,拱辰因再任,遂改命。哲宗元祐三年十月二十三日诏复置南北院宣徽使……绍圣三年四月二日详定重修敕令所言宣徽使因官制废罢,以事分隶省寺,元祐三年,复置并无所治之事,诏罢之”。

结言

宋代宣徽院的置废线索大致为: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年),废宣徽院;元丰六年(1083年),首次罢宣徽使名号;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年),复置南、北宣徽院使;元祐七年(1092年),下诏再废宣徽使,伴随北宋最后一任宣徽使冯京的离世,宣徽使一职再未任命,宣徽院制度彻底消失于北宋,此后的南宋也终不设置宣徽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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