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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壁鸠鲁:谈“社会契约论”思想赋予平等观念的主动性

人文历史佚名2023-02-18

在伊壁鸠鲁看来,原子虽然形状有限、有重量、做偏斜运动,但是原子间“不存在此主彼从的隶属关系”,而是处于平等的地位中,任何原子都不比别的原子有更多的形状、重量或者在偏斜运动中有更多与其他原子碰撞的机会。

原子在虚空中的这种表现,代表着处于“社会契约”中的个人。从达成契约的双方来讲,一方面他们的地位相互平等,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契约是每个人自由的决定,并不是一种命运的必然性或是受到强迫的结果。

也就是说“由‘契约’而产生的富有约束力的任何权威力量,其最后凭借总在于每个个人”,没有个人的主动作用,契约不但不能产生,亦不能发挥其约束的作用,也就没有了主动性的平等一说。所以这时,个体间的平等就不仅是现实的、个体的,更是主动的。因为契约的形成,不仅需要以达成契约之前个体的平等为基础,亦需要个体发挥其主动性,与自身之外的个体自由平等地达成契约。

所以由契约双方所达成的契约不仅基于原子的平等,还基于原子的主动性,二者是原子达成契约的主客观条件。体现在现实中的人就是,人们不仅基于原子的平等而在客观上拥有平等,还基于在原子的自由意志下互相主动订立契约的过程,而拥有一种将平等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主动的平等,这种主动的平等以契约的达成为标志。

此外,伊壁鸠鲁以一种“社会契约论”的角度看待正义,也体现出了社会契约思想赋予平等观念的主动性,使得平等不是一种被动的、消极的平等,而是通过原子在自由意志的作用下主动订立契约而实现的主动的平等。

此前,柏拉图将人的灵魂分为三个部分:理智、激情和欲望,在他看来,当理性、激情和欲望在各自的范围内发挥好作用,理智主宰激情和欲望,才是一个节制的、协调的、和谐的灵魂,这样的灵魂才算的上正义的,这种存在于人自身内的“人的自然构成的等级秩序”,表明了其所持的一种自然正义观,所以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人们按理智、激情和欲望划分为三类,于是代表着理智的统治者阶层统治着代表着激情的护卫阶层以及代表欲望的劳工阶层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正义”。

但伊壁鸠鲁认为正义在于约定,而不在于自然的、本性上的正义,如他所说:“没有自在的正义(绝对的正义),有的只是在人们的相互交往中在某个地方、某个时候就互不侵犯而订立的协议。”而且“对那些无法就彼此互不伤害而相互订立契约的动物来说,无所谓正义与不正义。同样,对于那些不能或不愿就彼此互不伤害订立契约的民族来说,情况也是如此。”所以,契约的达成是为了正义,伊壁鸠鲁认为“自然正义是人们就行为后果所作的一种相互承诺——不伤害别人,也不受别人的伤害。

可以看出,正义是规定一种彼此互不伤害的平等状态,这种平等状态不是自然而然的、由宇宙秩序规定的,而是需要原子式的个人进行主动的决定。当这种决定是“要去达成一种契约而形成一种平等状态”时,那么这种平等就是带有主动性的,是靠人自身的自由意志去获得的,不是依靠宇宙秩序、宇宙理性被先天地赋予,所以随之而来的是一种主动性的平等观念,与斯多亚学派提出的带有消极性的平等观念不同。

原子论是伊壁鸠鲁学派平等观念的形而上学基础

伊壁鸠鲁学派通过原子论对理性平等观实现了转向,原子论作为伊壁鸠鲁学派平等观念的形而上学基础,是从两方面对其进行构建的,一方面原子的无差别平等是个体的人平等的内在原因,另一方面原子的自由个性则表征着个体的人对平等的追求,这两方面使得伊壁鸠鲁学派能对理性平等观实现转向,并形成伊壁鸠鲁学派独特的不以抽象的“理性”为基础的平等观。

原子的无差别平等是个体的人平等的内在原因

伊壁鸠鲁是一位原子唯物主义者,他将人看作是原子式的个体存在,一方面原子有形状、占有空间以及不可分,另一方面原子间相互平等没有隶属关系,并且在运动中的“机遇”一样。人与原子类似,也就有了作为个体的人之间的平等。伊壁鸠鲁所提出的原子论最大特点在于,是在感觉的基础上运用理性来论证原子的存在,而不是像德谟克利特那样直接运用纯理性来肯定原子的存在,并否定感官感觉的真实性。

在伊壁鸠鲁学派看来,首先,原子并非是不占有空间、没有长宽高的抽象的点,而是有形状的、占有空间的、不可分的,即原子尽管不可分,但是有部分;其次,原子的数目无限多,而形状和大小多到数不清,即原子间的多样性是有限的、数不清的。原子的这些性质,伊壁鸠鲁将其与现象界联系了起来,他认为“我们感觉到的物的色声味性质,归根到底来自原子的形、数、运动和排列组合。

另一方面,我们对物体所能感知的声色味性质,同我们自身的感官也有关系,而感觉来自生命,这些归根到底也是原子及其运动造成”。伊壁鸠鲁学派通过对原子进行创新性的解释,用“形状、运动等物的第一性的质来解释色声味等第二性的质”,将原子从理性主义者的抽象存在中解离出来,采用唯物主义的方式解释了世间的各类现象,使得事物挣脱了“理性”的秩序体系。

最重要的是,伊壁鸠鲁学派所提出的“原子是不可再分的实体”,其“人文注脚即是社会中的个人真正作为个人——而不只是社会的一分子——被尊重。”社会中的人被看作是原子化的个人,被赋予了个体性,具有个性、尊严。那么人就不再是基于“理性”而先天不平等,而是基于“原子”具有了一种平等,因为每个原子之间“不存在此主彼从的隶属关系,每一个原子都不比另一个原子更多些特殊的机遇”,原子之间无差别,没有什么足以导致它们之间产生不平等。

即代表着作为原子式的个人之间同样具有一种平等的地位,这种平等不是由抽象的理性决定,而是由每个人自身所内在的特性决定,因为“伊壁鸠鲁的原子世界所展现的是人的自我意识的世界”,正是在这个意识世界中,确认了人的自由和独立,并且人“因有自我意识而自由和平等”。

可以说,在伊壁鸠鲁原子论中,体现的即是一种人与人基于每个原子相平等而拥有平等的平等观念,这种平等不是来自于抽象的外物,而是基于不同原子间本身没有隶属关系,并且在它们运动以产生万物时,它们的机遇一样,并没有差别。这是原子的特性赋予了人之所以平等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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