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不管写谁的名字都不重要,以下4条规定,你要知晓
房子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可以算是最大的资产了,哪怕是现在的房价有所下降,但买房对我们来说依旧压力巨大,不仅需要举全家之力,而且还可能要背上几十年的房贷。当房子买好后,归属问题就是我们非常重视的了,可能很多朋友都认为,房产证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自己的。甚至不少新人在结婚前,要求自己的名字要写在房产证上,才同意结婚,认为这样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其实自2020年起,我国《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就为房产所有权的分配与界定,提供了更明确的规定。房产所有权的判定,已经不能单凭房产证上的名字了。下面就来跟大家说一说具体的几种情况以及归属问题。 第一种:婚前全款。 婚前全款也就是在结婚前,已经全款将房子买好了。就比如不少男方,在婚前就已经买好了新房,并且没有贷款的,这个时候当然写的就是男方的名字。当结婚时,就算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名字,这套房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婚前付款的男方,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最新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只要房子是由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它的所有权不会因为婚后配偶加名而自动转化为共有,房屋所有权依然属于付款方。当然,要是双方在结婚后进行了公证,明确表明房子属于双方共同拥有,那么这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富。 第二种:父母出资。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为了减轻子女的压力,就会提前给子女买好房,或者在子女买房时帮上一把。对于这类房产的归属权,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的父母单独出资购买的,那么房子就是归出资方的子女,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那么房子就被认定为双方子女的共同财产。不过在财产分割时就不一定是按五五分的,而是根据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来划分。就比如女方出资60%,男方出资40%,在财产分割时,也是按照这个比例来分的。 第三种:婚后共同还贷。 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情况可能比较常见,就是在婚前男方或女方买了房,但只是出了首付,或者贷款没有还清,婚后两人还需要共同承担房贷。可能不少朋友觉得,这个时候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房子应该算是共同财产了吧,毕竟自己也出了力。但其实,这种情况下的房子所有权依旧属于支付首付款的那一方。不过两个人婚后共同偿还房贷以及房子增值的那一部分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就比如男方在婚前买了房,房子总价是100万,但男方只付了30万的首付,还有70万的贷款需要婚后两人共同承担,在财产分割时,房子是归男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男方应给予女方相应的补偿。 第四种:婚后购买。 婚后买房,不论房产证写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可能一些朋友存在错误观点,认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甚至还有些人觉得自己在婚姻中贡献多,是家里的经济主要来源,房子都是自己赚钱买的,为什么要分给对方。但其实,婚姻中只是分工不同,并不是经济来源多贡献就越大,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老人孩子,一样是维持家庭和谐的重要部分,并不存在贡献少的说法。婚后买的房,没有特别约定房子归一方的情况,就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今天的文章对您有帮助,那就点一个关注,点一个赞,感谢您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