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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新政!三部门明确:继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5年底!

财税会计学税2024-05-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人社部发〔2024〕40号,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具体政策内容是什么?对企业有什么影响?一起来看看吧!

新政策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给大家总结如下:

一、继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5年底

先前,人社部发〔2023〕19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延续到了2024年底,如今人社部发〔2024〕40号将该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5年12月31日。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费率是3%,其中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员工缴纳本人工资的1%。

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就是将这个费率降至了1%(单位 个人),其中个人费率不能超过单位费率,多数地方现行费率是:单位0.5%,个人0.5%。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

1、新文件并未提及延长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优惠政策,即依据人社部发〔2023〕19号,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或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

现行工伤保险费率优惠政策各地有所不同,其中,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的统筹地区,费率降低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24个月及以上的统筹地区,费率降低50%。

2、降低费率,并不会影响相关权益和待遇,即失业人员待遇依然会按时、足额进行发放。

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延续至2024年底

依据国办发〔2023〕11号等规定,先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是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如今,新文件将该优惠政策延续一年,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内容,参考如下:

1、企业领取稳岗返还需要满足的条件

(1)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上年度末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简单来说就是上一年度没有裁员,或者虽然裁员了,但是裁员率没超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其中,对于30人及以下参保企业还有特殊照顾,只要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就行。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

对于大型企业而言,可以返还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而对于中小企业,返还比例更高,达到60%。

3、如何申请?如何使用?

在大数据加持下,各地采取的都是免申即享的经办模式,即企业不用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可以享受。对于小微企业而言,如果没有对公账户,款项可以直接打到缴纳社保费的账户里。

至于这笔钱的用途,企业可以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诸多方面。

4、企业收到稳岗返还财税处理参考

(1)增值税方面:不涉及

(2)企业所得税方面:理论上可以不涉及,但实际操作中,一般作为征税收入处理。

(3)个税:发给员工的情形下,涉及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4)账务处理:属于政府补助,按相关要求处理,具体如下图所示。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稳岗返还政策各地或有不同,比如如果当地上年度失业保险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之下,就无法实施这个优惠政策。

三、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4年底

对于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1年以上的地区,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延续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内容总结如下:

1、适用群体

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www.ws46.cOm)

2、满足条件

取得符合条件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补贴标准

分为三档,取得初级(五级)证书最高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证书最高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证书最高补贴2000元。

另外,对于领取补贴有一些限制条件,参考如下: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具体执行上,各地或有所不同,需以当地人社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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