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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泪补税3000多块!提醒大家注意:个税扣除,务必不能马虎!

财税会计学税2024-12-24
前几日,我们给大家分享了2025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事情,详情可见:有小伙伴看了之后,找我哭诉,说是:

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因为大意,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了扣除项。结果收到了税务部门的提醒,含泪补税、缴纳滞纳金将近3000块。

其实,这并不是个例,有不少人分享了类似的惨痛经历。因此,我们建议大家在确认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也仔细核对一下已经填写的内容:有没有已经失效的?有没有错误享受的?有没有需要修改和更新的?

错误的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即便没有被罚款,单单滞纳金也够大家难受的。根据规定,滞纳金是按天计算的,自滞纳税款开始,每日万分之五,换算成按年的话,超18%。

比如,你欠税1万元,两年(按730天计算)后补税,单单滞纳金就需要缴纳=10000*0.0005*730=3650元。

极端情况下,滞纳金甚至会超过拖欠的税款本身,一不小心踩“坑”,也是够受的。那么,有哪些“坑”需要大家格外注意的呢?我们给大家总结归纳了几种常见的情形,供大家参考和避雷。

一、虚假或错误填报住房租金信息,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根据规定,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才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同时,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并且,在享受扣除时,需要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鉴于上述规定,如果纳税人存在以下行为都属于“踩坑”行为:

1、在主要工作城市有房,还填报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一方填报了住房租金扣除,另一方填报了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或双方都填报了住房租金扣除。

3、伪造租房合同,虚构租房事实,虚假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比如,有个小伙伴曾分享了自己的“踩坑”经历,她与男友于去年5月结婚,男方在当地有房,但女方结婚后一直到当年年底仍填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后来,由于在个税系统添加配偶信息,被税务系统发现。最终,女方补交税款并缴纳了200多块的滞纳金。

大家需要注意,夫妻被视为一个整体,其中一方在本地有房,视为另外一方在本地也有房,如果在本地工作,双方是都不能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

二、已经提前还贷,却还在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是一个很特别的专项附加扣除,虽然符合条件的首套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最长享受20年,但纳税人一辈子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如果正在享受的首套房贷,提前还完了贷款,纳税人这辈子都不能再次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了。

所以,如果发生了提前还清贷款的行为,记得同步更新一下个税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比如你2024年12月提前还清了贷款,那么截止享受的日期就是2024年12月。

鉴于这个规定,如果不是置换需求,我们建议大家在提前还贷的时候,综合考虑一下:是不是留下一点贷款不还,用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更为划算?

另外,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对于置换群体而言,同样也是面临相同的雷区:比如,你买了A住房,用于抵扣个税,过了几年卖掉了A房,又买了B房,即便B房是唯一住房,也享受了首套房贷款利率,一样无法抵扣个税了。

三、赡养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不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现行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独生子女3000元/月,非独生分摊,最高1500元/月。其中,被赡养人需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www.Ws46.com)

因此,如果发生以下几种情形,属于“踩坑”:

1、非独生子女,却按独生子女填报、享受每月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2、父母仍旧健在,却通过填报祖父母、外祖父母信息,用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3、填写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信息,用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四、夫妻双方可以各按50%扣除的项目,都按100%填报扣除

有些扣除项目,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等,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各扣50%。

如果夫妻双方都按100%扣除,就属于踩坑了。这一点,税务部门正在严查,已经有不少人被查出。一旦被查出,不仅需要补税,还需要缴纳滞纳金。

另外,还有个别纳税人会利用他人婴幼儿、子女信息来填报、享受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这个很危险,很容易通过大数据比对出来,大家不要铤而走险。

五、用不符合条件的证书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取得符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可以扣除的,扣除标准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但是,并不是随随便便什么证书都可以的,这个证书需要是国内的,且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中才行,像取得资格证书后的继续教育、单位内部培训证书、兴趣爱好证书,并不符合条件。

如果填报了这些不合格的证书,用于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就会“踩坑”。

由于滞纳金是按天计算的,如果踩坑后,又没及时更正的话,很容易像滚雪球一样,将滞纳金滚很大。因此,我们建议,定期核查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内容,如果发现错误享受,及时更正,以减少损失。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一般参考,不作为实际操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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