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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退货如何做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已缴印花税可否退税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企业对外销售货物,控制权已经转移,账面确认收入,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又发生销售退回,应该如何做账呢,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方面分别如何处理,若跨年发生退货又有什么区别,已经缴纳的印花税可以申请退税呢?

发生销售退回,账面上需要红冲或反向冲减原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分录。若跨年发生销售退回,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损益类科目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代替,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增值税方面,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符合作废条件的作废即可;若已经跨月或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不再符合作废条件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尚未认证抵扣的,由销售方企业填开红字信息表后开具红字发票,若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了增值税,则需要购买方填开红字信息表,确认后又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举例:

甲公司(一般纳税人)2022年12月份对外销售一批商品,价款为10万,增值税税额为1.3万,成本为8万元,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2022年1月份由于商品质量问题,购买方要求退货,购买方已从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填开红字信息表。甲公司应如何做账,增值税如何处理?

甲公司2022年12月对外销售货物,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分录: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

贷:库存商品 8

若甲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1月发生退货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1.3

借:库存商品 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

若甲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直接反向冲减原会计分录,销售退回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即会减少2023年的收入,不再调账至2022年。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年875号)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可以看出,对于跨年发生销售退回,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会计账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存在差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会涉及到纳税调整,退回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纳税调减收入,纳税调增成本。

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权益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所以,签订应税凭证,已经缴纳的印花税若没有签订补充退货协议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再申请退税,若双方签订补充退货协议的,则双方可以申请退税或抵缴以后期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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