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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房产租金税收怎么计算?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个人或公司将闲置房产对外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涉及缴纳哪些税种呢,具体如何计算?

个人对外出租房产

个人对外出租房产主要涉及缴纳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工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年第36号)附加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其他个人(自然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含税租金收入×5%=含税租金收入÷(1 5%)×5%;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含税租金收入÷(1 5%)×1.5%。

对于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入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文规定,取得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www.ws46.Com)

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根据不动产所在地不同,分为三档税率,7%(市区)、5%(县城、镇)、1%(不在市区、县城、镇);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为2%。

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的房产税税率为4%,应纳房产税税额=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4%;

个人出租非住房,适用的房产税税率为12%,应纳税额=不含税租金收入×1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不动产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租赁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为0.1%,以租赁合同上记载的不含增值税金额为计税依据,如果合同中没有单独列示增值税税额的,则以含税金额为计税依据,应纳印花税=计税依据×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年24号)文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租金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不含增值税)-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

月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扣除费用范围和顺序:

①出租财产时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注意要有完税凭证;

②转租方转租情况下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和增值税税额;

③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又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资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800元为限,超过的,无限期结转继续扣除。

④最后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即上述减除后余额不足4000的,减去800,余额超过4000的,扣除20%。

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使用的税率为20%,个人出租住房,可以享受优惠政策10%,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公司对外出租不动产

公司对外出租不动产,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其中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税率为9%,取得租金收入应确认的销项税额=租金收入÷(1 9%)×9%,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5%征收率,应交增值税税额=租金收入÷(1 5%)×5%。

附加税费=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2%(或10%或6%)

印花税=合同约定的租金×0.1%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不动产实际占用的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公司出租不动产,适用的房产税税率为12%,应交房产税=租金不含增值税收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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