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企业承担应由房东承担的税费应如何处理,可否税前扣除?
公司在承租房产的时候,很多情况下,个人房东不愿意承担相关税费以及开具发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公司来承担这些税费,那么问题来了,公司代为承担的原属于个人房东需要缴纳的税费,可以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怎样调整租金可以享受税前扣除呢? 在回答以上问题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个人出租房产需要缴纳哪些税费,毕竟在公司承担的情况下,是实实在在付出去的成本。 个人出租住房以及非住房(比如办公楼)涉及的税费以及具体税率是有差别的。 个人出租住房相关税费增值税方面,月租金在15万以下,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需要开具普票,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月租金超过15万,不管开具的是专票还是普票,均按照5%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税额=含税租金÷(1 5%)×1.5% 城市维护建设方面,如果月租金在15万以下,且开具的是普票,增值税方面享受免征政策,城市维护建设税也享受免征;如果开具的是专票,或月租金超过15万的,则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房产所处位置的不同,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7%、5%和1%的差别税率,同时根据《财税2019年13号》文的规定,各地区可以在50%范围内自行减免。 教育费附加方面,开具普票月租金不超过10万,可以享有免征优惠,开具专票或月租金超过10万,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以应纳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3%的税率,各地区可以在50%范围自行减免。 地方教育费附加方面,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只是税率为2%。 房产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年24号)文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年13号文)的规定,自然人房东对外出租住房可以按照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并可以享受50%的减免政策。 应纳房产税=不含税租金×4%×50%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印花税,个人出租住房可以享受免征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方面,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年24号文规定,个人多外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计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公司出租房产,会涉及到出租非住房,比如商铺、办公楼等,这种情况下,涉及哪些税种呢? 增值税方面,月租金在15万以下且开具普票的情况下,是可以享受免征政策,但是如果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租金超过15万,则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缴情况,同个人出租住房相同,这里不再重复描述。 房产税方面,个人出租非住房,适用的税率为12%,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年13号文)规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应纳房产税=不含税租金×12%×5% 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以占地面积作为计税依据,按照不同的适用税率计缴,同时根据2019年13号文的规定,各地区可以享受50%范围内的减免。 印花税方面,个人出租非住房,需要按照万分之十计缴,同时可以享受50%范围内的减免。 个人所得税方面,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例: 甲公司向张某租赁一办公楼,约定的月租金为10万(便于计算,假设不含税),开具普票,那么张某需要缴纳的税款为:10×12%×5% 10×0.01%×50% 10×20%=2.6006万 可见在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之后,税负还是比较重的,实务中,部分地区对于个人出租房产是约定一个综合税负,比如当地税务局约定个人出租非租房综合税负为10%,那么这种情况下,月租金10万,仅需要缴纳1万的税款。需要注意各个地区具体如何规定并不相同,需要咨询当期税务局,在当地税务局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就适用以上计缴方法,按照不同的税种,分别计算再加总。 承租企业承担相关税费,可以税前扣除吗?不管是附加税还是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均是出租方个人需要承担的税费,虽然双方约定由承租企业承担,但是不属于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承担的税费,所以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但是企业如果想要税前扣除,可以将相关税费作为租金,即在知道或计算出相关税费综合税负的情况下,反算租金,以含相关税费的租金为签订合同的租金。 比如某企业租赁林某的办公楼,双方约定的租金为9万,由该企业承担相关税费,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个人出租非租房综合税负为10%。 该企业可以将税费约定为租金,此时就可以享受税前扣除,那么在个人房东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应约定多少的租金呢? 9÷(1-10%)=10万,即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按照10万的不含税月租金签订,这样企业需要代为缴纳10×10%=1万的税费,10万的合计租金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5%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代为缴纳0.5万元的增值税,同时作为进项又抵扣了企业0.5万元的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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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哪些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那么企业取得的哪些发票可以作为有效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呢?1、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采购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有效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从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5、企业取得的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或支付道路通行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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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到票未到的会计分录
需要注意的是暂估入账的金额并不是随意估计的,税款是需要并入货物采购成本的,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XX公司实际收到发票时,按照发票注明的金额重新入账,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XX公司(负数)按照实际金额入账: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小规模纳税人: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特殊情况的考虑:对应商品已对外出售且实际收到发票金额和暂估金额不一致销售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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