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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会计

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需做分录吗,纳税申报表该如何填写?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企业以前年度产生的亏损,是可以通过以后5年(除特殊情况)的税前利润进行弥补的,那么通过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账务上需要做分录,纳税申报表应该如何填写呢?

我们先来看下企业销售行为,从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到最终通过本年利润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过程: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等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本年利润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可以看出,当企业盈利时,“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在贷方,相反,如果企业亏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则出现在借方。

举个例子,2020年企业亏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为30万,2021年企业第一季度实现税前利润10万,所以2021年企业在第一季度纳税申报时可以弥补2020年10万的亏损,但是不需要做分录,因为企业盈利,“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会有一个10万的贷方金额,直接就和亏损的借方金额冲抵了。但是具体纳税申报表还是需要按规定填写。

在季度所得税申报表中,预缴税款计算第3行“利润总额”就填写10万,第9行“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10万,本期应纳税额就为0.

所以通过税前利润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无需账务处理,只需要在纳税申报表中,按相关金额填写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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