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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两套房贷怎么填?

财税会计佚名2023-03-02

如果纳税人有两套房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项目应如何申报?房屋信息如何填写

根据《国务院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的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所以如果纳税人有两套房贷,只能选择其中一套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进行税前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倘若夫妻双方婚前名下均有首套住房并享受首套房专项附加扣除,婚后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贷款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具体申报信息填写步骤如下: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我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下的“住房贷款利息”。

2、系统会提示需要填写的信息,纳税人确认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房屋信息(两套房贷的纳税人,注意录入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房屋信息),包括产权证明,贷款合同,扣缴义务人信息(选填)。其中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预售合同。选择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需要填写证书号码,如果选择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则需要填写合同编号。填写完以上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及贷款方式,按照自己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还是组合贷款,确认房贷信息无误,进入【下一步】。

4、选择贷款人是否为本人以及有无配偶,与配偶分配比例,按自己实际情况填写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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