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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钱币造假泛滥为什么没办法制止?

人文历史佚名2023-01-12

在古代,钱币造假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且有些朝代还把制作铜钱的权利下放到民间,那中间就有可能出现猫腻或是牟取暴利的行为。其实各个朝代的末期,货币基本上都处于一个快要崩溃的状态,因为古代钱币都是用金属制造,而金属的数量是有限的,偷工减料剥削百姓的事情在各朝代也经常发生,这也是金属制币的一个弊端。就算是政府出台非常严厉的钱币管制,依然没办法杜绝假币的制造,毕竟其中的利润实在太诱人了。

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同时,它也是推动人类商业交换行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贝、鹿皮、金、银、铜、纸币乃至于粟帛等实物都曾作为中国古代的流通货币。其中,用铜铸造的货币使用时间最长、流通范围最广。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铸币的国家,距今3000多年前的殷商晚期,就使用过金属货币“无文铜贝”;周朝建立后,“周而有泉”,铜制钱币逐渐普及。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铜钱成为普通货币。

著名史学家吕思勉认为,古代的铜钱起初可能是由民间铸造的,因为,最早期的铜钱重量不一,如果是国家铸造的,重量会一致。汉文帝时代甚至鼓励民间大商人铸造铜钱。到了汉武帝时期,才禁止民间私铸铜钱,地方政府也不能铸造,一律由中央政府的上林三官负责铸造五铢钱,流通全国,使汉帝国的币制达到空前稳定,货币信用也好,而国家铸钱的金融传统也由此奠定下来。

随着古代商业流通发展,对货币的需求量逐渐增加,受铜矿开采量的限制,官府所铸造的铜钱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于是,很长的历史阶段,民间也私铸铜钱。无论是官造,还是私铸,古人都曾经在铜钱上“做手脚”。

官方在铜钱上怎么“做手脚”?

官府在不得已情形下,以少钱充多钱。1600多年前,十六国时期的汉国(后改称前赵)君主刘粲政权,内政混乱,经济凋敝,主管财政的官员动足了脑筋,“三司使王章每出官钱又减三钱,以七十七为陌”,但是,国家收赋税依然使用以八十为一百的“八十陌”钱,这相当于国家购买支付强制压价,在钱上面动歪脑筋,饮鸩止渴,做了个坏示范。

大同元年(535年),梁武帝下诏:“顷闻外间多用九陌钱。陌减则物贵,陌足则物贱;非物有贵贱,是心有颠倒……徒乱王制,无益民财。自今可通用足陌钱。” “九陌钱”就是指以九十充当一百使用的钱。梁武帝下这诏书的背景是当时无论官方和民间,都普遍从一串钱中抽10%出来,使得货币价值缩水,物价上涨。

虽然官府曾有令禁止抽钱出来,但因利益驱使,综观整个梁朝,铜钱“短斤少两”之风愈演愈烈,“大同(年间)后,八十为百,名东钱;七十为百,名西钱;京师九十为百,名长钱。”(宋代王应麟《小学绀珠》)对此,官府也是默认的。

陈朝流通的两柱钱和鹅眼钱,价值相同,但实际重量是两柱钱重,鹅眼钱轻。看似政府省了铸造材料,却为货币市场埋下了紊乱的诱因。

中唐以后,铜钱更加缺乏,朝廷也模仿前朝政府,在钱上“做手脚”。官府实际开支以不足百钱之数为“陌”,称为“垫陌”,其不足之数则称为“除陌”,由唐宪宗年间主管财政的官员皇甫镈确立,形成了一种称为“垫钱法”的制度。唐昭宗末期,朝廷规定可流通八十充当一百使用的钱币。

宋朝太宗时期,曾规定以七十七钱为“陌”,如同十六国时期的汉国,时称“省陌”,钱陌足百数则称“足陌”,实际是沿袭了唐朝的“垫钱法”。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说,宋代一百个钱书写为“陌”,其意思同“百”字,是计算钱数的单位。南宋文学家洪迈的《容斋随笔》中记述,在宋代足额一百的“陌”钱,又被形象地称为“十十钱”。钱有足额的,自然也会有不足额的,在钱上“短斤少两”,当时人都知道。

可见,古代官方在钱币上“做手脚”是完全公开化的行政行为。虽然,官方以不足额钱流通市场解了一时之“渴”,却对国家、社会贻害深远。

宋代钱币

民间在钱上做的“小动作”

民间“小动作”——流行扣减铜钱数量。

梁朝官方铸造铁钱后,民间因为取得铁比较容易,私铸成风,大同年间,市面上公私铁钱泛滥,“所在铁钱,遂如丘山,物价腾贵”(《隋书》),相当于货币超发,币值暴跌。因交易用的铁钱数量极大,开始出现了“大额货币”,论“贯”计数。按照规定,“贯”是1000个钱,但是各地在钱的数量上都用幻影大法,名为“一贯钱”实际数额只是700钱、800钱,至多900钱,其中猫腻大家都心照不宣,懒得去追究。尽管政府一再要求钱数必须足额,“诏下而人不从,钱陌益少”。

民间明目张胆地扣减铜钱数量,这跟政府的默认有密切关系。上行下效,以至梁朝末期整个金融市场失控,甚至于民间“遂以三十五为百”,抽去了65%的应付价值,这样一来,钱的购买力可想而知,更助推了社会动荡。

“做手脚”

沈括说北宋“至今输官钱有用八十陌者”,意思是说北宋年间,民间缴纳税赋有沿袭前朝习惯用80个钱充作100钱结算的。其实,宋代货币钱陌制分为足陌制与短陌制,沈括所言的是一种省陌形式。

在宋朝初期政府是允许“短斤少两”的,属于短陌制的一种。 而宋代短陌制除了“省陌”外还有两种类型: 一是行陌,二是市陌。“行陌”是各行各业自定的短陌,因行业区分各不相同;“市陌”是各地在不同情况下的短陌, 形式很多。如宋人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中《 都市钱陌》记载:“都市钱陌,官用七十七, 街市通用七十五。鱼肉菜七十二陌,金银七十四,珠珍、雇婢妮、买虫蚁六十八,文字五十六陌,行市各有短长使用。” 其中,“官用七十七”是“省陌”,可以用之与官方结算;“街市通用七十五”是当时东京的“市陌”结算标准;其后,鱼肉菜行、金银行、服务业以及书写润格等,都有各行业的“短陌”标准。宋代的行陌、市陌,完全是民间所为,支付标准繁缛复杂,不利于商业的发展流通,对于普通百姓也是种剥削。

宋代钱币

铜钱也有“鱼目混珠”

南朝宋时,市面流通的货币缺乏管理,轻重不一,给交易带来很大困难,有人特意将官铸的铜钱进行剪、凿,以取铜另外牟利,这些经过修剪的“残疾铜钱”照样混入市场流通,助长了刁滑的社会风气。当时即有大臣建议:“若官铸已布于民,便严断翦凿:小轻破缺无周郭者,悉不得行。”要禁止剪凿官方铜钱、混用残破钱币的非法行为,却没有能严格执行。

梁武帝时期铸造了肉好周郭的“五铢钱”,“周郭”是指铸钱的圆边及其方孔都有凸起的轮廓,很精致。还铸造了一种圆边没有凸起轮廓的铜钱称为“女钱”,以这两种钱币作为法定货币。尽管官方一再重申必须用法定货币,但是百姓却悄悄在市面上用前朝古铜钱,“趣利之徒,私用转甚”,轻重不一、规格各异的铜钱,使得市场交易矛盾颇多。

铸钱

陈朝流通货币,两柱钱重,鹅眼钱轻,于是民间奸商将两柱钱溶化了改铸鹅眼钱,瞬间就得暴利。陈文帝天嘉五年(564年),朝廷铸造法定货币“五铢钱”,规定“一(五铢钱)当鹅眼(钱)之十”,到了陈宣帝太建十一年(579年)又铸“六铢钱”,一个六铢钱法定兑换十个五铢钱,也就是说,100个鹅眼钱才能换一个官方的六铢钱。这使得鹅眼钱的币值更低,恶性循环,其材质更劣,混杂使用,钱币市场乱象横生,当时属于陈朝的一些岭南地区就不用钱币,采取易货交易,“多以盐米布交易,俱不用钱”。

北朝的钱币私铸也悍然成风,被大做手脚的劣币充斥市场,军事强悍、政治专断的北方政权虽然也对金融货币管理做出了一些努力,但是没有什么效果。隋唐时期,被做手脚的劣质铜钱也不少。

五代时期,“闽铸铅钱,与铜钱并行”。当时的湖南地区还铸造锡钱,与铜钱并行流通,1枚铜钱等同100枚锡钱,起初只是在湖南境内使用,因商业来往,也流布到了中原。后唐同光二年(924年)三月,政府指出民间混用铅、锡钱属于非法行为:“泉布之弊,杂以铅锡,江湖之外,盗铸尤多,市肆之间,公行无畏。”尽管政府禁止铅锡钱流通,若有发现,立即没收,但是政府的无法完全抑制商业洪流,铅钱、锡钱在中原民间也照用不误。还有的不法商贩在流通铜钱中掺杂铁钱、铅锡钱混用,以次充好。

铜钱范

两宋时期铜铁钱并行,因铜器比铜币值钱,遂出现很多毁钱铸器现象,铜钱在市面上日趋紧俏,有些地方使用铁钱,并产生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元代曾铸行过少量的铜钱,但货币主要流通纸币,这在中国古代是较突出的现象。

清代铜钱制沿袭明朝制度,主要铸行小平钱,即一文小钱。清朝民间商务中大数额的用银两,小数额支付用铜钱,钱、银并行,因法令趋于严峻完备,在钱币上动心思做手脚的案例日趋减少。

钱币“做手脚”,小心遭罚

汉武帝时期,法令严峻,颁布缗钱令后,规定私自铸造钱币判处死刑,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一清查,“自造白金、五铢钱后,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资治通鉴》),而没有查获的私造钱币之人更是无法计算,“犯者众,吏不能尽诛”。

王莽新朝,对于私造钱币和货币造假行为判处死刑,但是私自铸造钱币的利润太诱人,顶风作案的人比比皆是,政府也只好退一步,王莽地皇元年(公元20年),政府“乃更轻其法,私铸作泉布者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官吏以及犯法私造钱币人的邻居如果知情不举报,也与犯法者同罪,反观可知,当时在钱币上“做手脚”的现象非常普遍。

王莽减轻私铸钱币的刑法,貌似仁政,实际上却助长了更多人谋取暴利、作奸犯科之心。“(王)莽既轻私铸钱之法,犯者愈众,及伍人相坐,没入为官奴婢;其男子槛车,女子步,以铁琐琅当其颈,传诣钟官以十万数。”

王莽所铸契刀五百(长得太像我们现代的钥匙了~)

后唐天成年间,不法商贩在流通铜钱中掺杂铁钱、铅锡钱,政府一再重申:“应中外所使铜钱内铁镴钱即宜毁弃,不得辄更有行使。如违,其所使钱不计多少,并纳入官,仍科深罪。”(《五代会要》)

综观史料,官方对民间私铸钱币的管制以隋朝初年最成体系。

隋文帝统一南北建立大一统的国家后,除旧布新,对流通货币也进行了改革。“以天下钱货轻重不等,乃更铸新钱”,隋朝初期铸造的新钱非常精美,“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铢,而重如其文。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隋书》)为了防止奸商私自铸造钱币偷工减料,隋文帝下令在各个城门关口展示100个隋朝新铜钱作为样式,经过的客商人等,查验身上所带钱币,将之与政府新钱币对照,“勘样相似,然而得过,样不同者,即坏以为铜,入官”。——看来,隋朝早期,即便是私自铸造的铜钱,只要样式、重量与官造的钱币一样,也就可以堂而皇之流通市面了。这同当时技术有关,因为除了对样式与重量进行比照外,也没有更好的防伪措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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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重铸五铢钱后,一再严令禁止南北朝时期流通的形式各样的劣币。但是,市场那么大,帝国政府无法对每一场交易都监督到位。于是,中央政府将这个推行新钱的任务下压给地方政府,直接跟地方长官的经济效益挂钩,命令:如果地方还在使用以前的旧钱、劣币的话,一经查到,县令扣减半年的俸禄。又经过一年多时间的严令推行,五铢钱得到了普及使用,“自是钱货始一,所在流布,百姓便之”。

杨坚所造之隋五铢(杨坚果然很有一套)

旧问题解决,新问题又出现了。因为当时铸造五铢钱,都要掺杂一些锡、铅,这两种金属比铜要便宜很多,于是,在铸造时掺入多少锡铅,成为牟利多少的关键,私商铸造,追求利润第一,从外表和重量上看,钱币符合政府标准,但其中的含铜量却大大降低了。

最大的资源掌握在政府手中,商人铸造钱币做手脚不是要用锡、铅么?隋文帝时期规定:“禁出锡镴之处,并不得私有采取。”从材料源头上掐断奸商做假的条件。然而,暴利之下,偷工减料的钱币难以禁绝,隋帝国干脆“一刀切”,不许私人再铸造铜钱,“是时钱益滥恶,乃令有司,括天下邸肆见钱,非官铸者,皆毁之,其铜入官”(《隋书》),而且执行起来相当严厉,一些顶风作案,铸造、使用劣钱的人甚至被处死,这一措施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效果,“数年之间,私铸颇息”,此后的整个隋文帝时期,帝国的金融市场、商业市面都平稳有序地走向繁荣。

好景不长,杨广登基后,内政混乱,一些豪强又开始私铸钱币,变本加厉地做手脚,“钱转恶薄”,隋朝开国皇帝煞费心力整顿出的渐上正规的货币流通市场,一时之间变灭殆尽,钱币造假更加触目惊心,原来国家规定“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偷工减料为一千个钱只重二斤,还有的甚至骤减到一斤。最骇人听闻的是,民间刁滑之人剪铁皮,“裁皮糊纸以为钱”,夹杂在官方铜钱中滥竽充数地使用。这样做了手脚的钱币,一是不容易发现,二是即便有人在一堆铜钱中发现了几个这样的“纸铜钱”也没有办法,如此情形下,夹杂在官铜钱中的“纸铜钱”越来越多,实在不像样子,造成隋朝末期市场混乱,“货(币)轻物贵”,民不聊生,引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最终帝国灭亡。

隋朝疆域图

政府既有严惩措施,为何在钱币上做手脚一直都有市场?

最主要的原因是,铸造不符规制的钱币有大利可图。同时也跟古代开采不易,铜矿、铜原料极少有关。再者,还跟官方规定的流通货币铜钱不能满足社会交易的需求量有大关系。所以,我国古代社会很多时候,都是杂用各种钱币、实物,乃至于外国钱币,作为交易结算的,官方也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常常默认。著名文史学家吕思勉先生就指出:“历代亦从未注意于民间货币的足不足,而为之设法调剂,所以货币常感不足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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